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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字〔2024〕7号
  • 成文日期 2024-01-23
  • 发布日期 2024-01-23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兰陵县代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兰陵县代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兰陵政字〔2024〕7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准<兰陵县代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兰陵自然资规请〔202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兰陵县代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为西至珠山三南路,北至顺和路,东至城镇开发边界,南至城镇开发边界,总用地面积3.9488 平方公里。

二、你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若需变动,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