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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字〔2024〕8号
  • 成文日期 2024-01-23
  • 发布日期 2024-01-23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第三届乡村振兴品牌节》大型全媒体活动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第三届乡村振兴品牌节》大型全媒体活动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批复

兰陵政字〔2024〕8号


兰陵县国家农业公园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第三届乡村振兴品牌节〉大型全媒体活动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请示》(兰农管发〔202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第三届乡村振兴品牌节》大型全媒体活动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你中心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要求,强化主体责任,积极履行职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着力将第三届乡村振兴品牌节打造成具有标志性成果的高水平行业盛会。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