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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字〔2024〕13号
  • 成文日期 2024-03-13
  • 发布日期 2024-03-14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全县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全县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兰陵政字〔2024〕13号


兰陵县应急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准<兰陵县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兰陵应急请〔202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兰陵县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年)》。

二、做好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确保与各类专项规划相互支撑,注重消防规划的科学性和预判性,筑牢消防安全底线意识,严格按照规划建设。

三、抓好消防设施县域统筹,按照轻重缓急,分期建设、逐步完善。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