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教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兰陵政发〔202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兰陵经济开发区、农高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教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教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科技教育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教强县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科技、教育、人才一体统筹推进,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以科技先行推动争当对接长三角“三步走”先行区,落实“科技翅膀”工程,实施“科教强县”战略,围绕“G2科创走廊先行区”建设,聚焦“五区”“一飞地”空间布局,打造以“1+4+8+N”科创共同体为引领的高新技术产业隆起带,全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加速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27年底,全县教育发展整体水平跨入并稳居全市第二方阵,各学段教育协调健康发展,中职办学水平、服务能力、区域影响力显著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超过2.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20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150家,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达到50%以上,创新创业生态明显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更加高效,科技教育综合实力加快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搭建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
1. 打造“1+4+8+N”科创共同体。实施“一产业一科创共同体”建设计划,坚持党建引领,重点围绕硅基材料、高端装备、现代农业、节能环保4大产业以及其他战略新兴产业,紧紧围绕8大产业链,用好现有平台,发挥国华金泰、国铭铸管、农发集团、基舜建材等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布局建设一批科创共同体,开展“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农高区)
2. 提升产业创新平台质效。建立创新平台梯度培育机制,引导企业申报省市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重点创新平台。鼓励引导企业、园区及其他社会力量创建新型研发机构,提升企业研发攻关能力,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对建有省级以上研发平台的,优先支持承担县级科技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开发区、农高区)
(二)增强工业经济科技保障
3. 强化产业技术攻关。实施关键技术攻坚行动,围绕抢占产业制高点,采取多渠道集中、连续支持方式,凝练一批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专题,创新引导一批科技项目,力争突破一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全面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实现补链、延链和强链。(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
4. 创新科研组织方式。梳理建立技术攻关需求项目库,积极对接省市发布的项目指南,在新一代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积极参与省市技术需求“揭榜挂帅”项目遴选,增强科研攻关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推行科技攻关“揭榜制”、首席专家“组阁制”、项目经费“包干制”等组织方式,发挥国华金泰、国铭铸管等龙头企业的主导作用,尽快形成光伏、新材料、生物医药等创新型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
5. 深化产学研深度融合。立足本地经济发展需要,推动临沂市理工学校等2所中职院校与县内优质企业开展结对合作,通过考察调研、员工培训、实习实践等方式,每年对接服务县内优质企业不低于6家,重点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等方面加强合作,并通过探索引校进厂、引厂进校、前店后校等合作形式,力争2024年年底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5个,推进学生实训与企业生产相结合,适应市场需求办好职业教育,有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6. 发挥产业链创新引领作用。围绕“8+1+7”产业链,发挥链主企业作用,集中优质资源,开展产业链协同创新,合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出科技赋能,加快产业链结构调整,激活传统产业科技属性,鼓励企业沿着高端化、绿色化、多元化方向发展。梯次推进数字化改造,通过标杆引领、样本引路、政策引导、平台引航,推动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开展多场景、多层次示范,打造数字化转型标杆。(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资源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
(三)培育壮大科技创新主体
7. 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完善科技型企业孵化育成体系,支持兰陵科技城、兰陵农企园、泵阀科技产业园、智造新城等创建省级众创空间、企业孵化器,提升科技型企业源头培育能力,推动科技型企业群体持续发展壮大。严格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00%政策。(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8.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预审机制,拓宽企业申报“绿色通道”,切实提高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精准度和申报成功率。强化政策保障,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政策,新增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资助,进一步激发企业积极性。(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9. 启动科技企业领军计划。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先进制造等领域,从研发投入强度3%以上、拥有发明专利5项以上的企业中,遴选成长性好、掌握核心技术、发展潜力大的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加速成长,采取“一企一策”靶向服务,推动成长为具有全国竞争力和知名度的创新型领军企业。(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10. 实施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企业牵头科技攻关项目,加快形成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打造新质生产力。帮助不具备研发条件的规上企业,通过“云端研发”“仿真设计”开展研发活动、设立研发机构,培育自主创新能力;引导“三高一核心”(研发投入占比高、复合增长率高、市场占有率高、拥有核心“硬科技”)中小企业开展协同创新,提升技术创新及产业化能力。(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1. 培育科技人才梯队。实施领军人才“引领工程”,鼓励依托重点科技型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人才计划、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项目,组织参与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探索“人才+项目+基地+园区”四位一体人才引领型发展模式,实施“亲情式”服务,使更多高层次人才落户兰陵。持续开展高层次人才对接活动,举办企业家高质量发展研修班,组织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典型选树宣传活动,充分激发科技人才活力。(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科协、县人社局、县科技局)
12. 推行“人才飞地”模式。全面推行“人才飞地”引才用才模式,推动兰陵—上海科创中心争创市级人才飞地,提升荣庆、新格林等现有市级人才飞地建设水平。鼓励各类企业在长三角等创新资源丰富城市建立研发基地等平台机构,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通过事业育才、政策聚才、柔性引才等模式,实现异地聚才用才,加速高层次科研人才集聚。(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科技局、县投资促进中心、上海“双向飞地”工作专班)
13. 加快职业人才培养。强化科教融汇,通过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和省市级教师培训项目,开展中职“双师型”教师培养,定期组织教师到科技企业挂职锻炼,引进科技企业骨干从事科技应用实践教学,鼓励教师参与科技开发、技术服务等实践活动,确保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60%。鼓励支持临沂市理工学校与省内高职院校积极开展合作办学,进一步加大中高职贯通培养力度;持续推进职普融通,发挥职业教育类型优势,通过职教高考等渠道持续扩大中职毕业生学历提升渠道,力争每年中职毕业生报考高等院校人数不低于当年毕业生的30%。(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14. 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进一步规范和健全我县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积极落实《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规范》、市委“1+N”人才新政、《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等人才政策,推动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提速扩容,全面落实子女入学、就医保健、旅游服务等“关键小事”,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生态,打造近悦远来、爱才惜才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科技局)
(五)提升区域协同创新能力
15. 深化G2科创走廊建设。以“科创+产业”为抓手,积极融入全市科创走廊建设,打造以G2高速、G206国道为纽带,串联高铁新城片区、经济开发区、农高区、智造新城、低碳经济集成产业园,形成“两轴”“五区”的高新技术产业隆起带,面向长三角全力推动项目招引、企业培育、产业升级、园区发展、交流合作、人才引进等工作,实现高新产值逐年提升。(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中心、开发区、农高区、神山镇、装备智造新城指挥部、低碳经济集成产业园指挥部)
16. 发挥园区创新载体作用。聚焦园区产业定位,塑强“一区多园”,持续放大开发区产业集聚效应,将兰陵科技城打造成市级科技创新标杆,培育创新型产业园区、产业集群。鼓励智造新城、农企园等各类科技园区建设伙伴园区,开展异地孵化、飞地园区等多层级合作。支持其他园区加大研发投入,汇集科创资源,加快向科技园区转变。(责任单位:开发区、农高区、装备智造新城指挥部、低碳经济集成产业园指挥部)
17. 用好兰陵—上海科创中心。充分利用兰陵区位、交通、生态优势,全面推行“研发孵化在长三角,产业化在兰陵”合作模式,引导县内企业以多种方式加强与长三角地区高校院所的合作,促进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产业双向互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形成校企、院企间供需良性互动、共享双赢循环,实现引进一批高科技项目、招引一批高层次人才、促成一批高水平合作的目标。(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投资促进中心、开发区、上海“双向飞地”工作专班)
(六)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18.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链条。用好临沂市技术成果交易中心平台,激发创新主体积极性,大力推动技术交易活动。常态化组织科技成果征集和推介对接,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加快中试熟化平台建设,推动建设通用型或行业型中试基地,鼓励企业、园区、市内外高校院所建立中小微企业创新中试平台,为企业开展中试熟化与产业化开发提供综合服务。强化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重点培育一批技术经纪人。(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体局)
19. 健全科技成果有效供给体系。增强企业产学研合作能力,探索与市内外高校院所合作建立成果交易、转化、应用等机制,支持各园区、企业与市内外高校共建开放式大学科技园、特色研究院、博士创业园等科技创新平台载体。扩大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渠道,对乡镇、园区和企业与市内外高校院所联合实施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符合条件的纳入县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并积极推荐申报市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人社局)
20. 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优化科技与金融的结合创新,推动金融、资本等各类创新要素向科技型企业集聚,构建产业基金、天使投资、贴息贷款、股权投资等科技金融服务链。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活动,金融机构进一步落实风险补偿机制,做优科技成果转化贷款、专利质押贷款等科技金融产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人民银行兰陵县支行)
(七)科技助力乡村振兴
21. 强化乡村振兴科技支撑。实施科技赋能乡村振兴行动,壮大农业科技特派员队伍,引导科技特派员结合全县特色农业产业,转化应用先进科技成果。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现代高效生态农业、智能农机装备等关键技术,重点突破转化一批先进技术成果。加快现代种业企业和良种繁育生产基地建设,立足我县牛蒡、大蒜、辣椒等重点特色作物,培育引进应用一批突破性新品种。(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2. 深化教育强镇筑基行动。以2025年乡村振兴先行区验收及2028年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为契机,持续扩大省市县教育强镇筑基试点乡镇工作成效,科学调研整合薄弱乡村校舍资源,进一步优化师资、设施设备,提升教育质量,加快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初步实现省级试点乡镇典型引领、市级试点乡镇重点突破、县级试点全面推开的良好工作局面,以教育振兴助力乡村振兴。(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文旅集团,各乡镇、街道)
23. 稳步推进农高区建设。发挥兰陵省级农高区示范引领作用,建设一批现代高效生态农业、绿色低碳生产、智能农机装备领域重大标志性示范项目,加大招商力度,强化科技融合,壮大育种产业,从蔬菜的良种培育到精深加工,再到休闲农业,不断深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形成全产业链发展格局,努力建设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蔬菜科技创新高地,为升级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打好基础。(牵头单位:农高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
(八)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24. 提升县域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幼儿园镇村一体化管理,2025年争创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推动“互联网+教育”模式教与学改革,推动教育数字化发展,县内所有学校达到临沂市智慧校园标准。全面落实“双减”政策,严格五项管理,着力培养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持续开展城乡结对帮扶工作,推动学校特色发展,努力实现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大幅度提升。(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25. 夯实校长队伍建设。推进“优选”“优培”“严管”“严用”选拔培养机制,实施校长培育工程,制定校长3年培养计划,完善全县中小学校长梯次培养人才储备库,全力打造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校长队伍。持续开展校长沙龙活动,总结提炼名校长教育教学先进经验,营造良好教育氛围。组织部分优秀校长到上海、江苏等教育发达地区跟岗研修,沉浸式学习先进教育理念。通过教职工评议、校长互评、主管部门评价等多种方式对校长考核评价。扎实开展校长任期及离任审计,加强校长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体局)
26. 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大教师补充力度,坚持人岗适配原则,提高教师招聘质量,加强硕士、博士研究生、双一流院校毕业生引进工作。启动“教育名家”“未来名师”培养计划,到2025年,确保打造县级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2500名,县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500名,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30名,形成一支有道德、有规模、有质量的专业教师队伍。(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27. 营造教育良好环境。加强支持教育发展的政策倾斜和资金保障,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力度,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学位供给。坚决树牢安全底线意识,构建校园大安全工作格局,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九)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28. 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进一步探索完善多渠道科技投入机制,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增幅高于财政收入增幅。持续实施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优化实施县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引导企业不断提高研发资金投入。加快兑现科技创新政策,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等政策落实力度,降低企业研发成本。(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统计局)
29. 创新人才引育机制。优化科技人才创新环境,结合城市发展规划打造“人才广场”“人才公园”。实施“企业人才”专项计划,探索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面向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设立“企业人才”专项,探索推进“编制在高校、服务在企业”共享人才模式,与临沂大学等驻临高校合作引进博士研究生,编制在高校,人才在企业工作,由企业负责落实待遇,积极为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
30. 加强科普宣传工作。重点围绕“十四五”时期全县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15%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科技资源科普化、科普信息化提升、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四项工程,组织实施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五项“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强化科学家精神和科研诚信教育,组织参加临沂市科学家精神宣讲大赛,选拔宣讲人才。每年开展科普宣传活动10场以上。(责任单位:县科协、县科技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和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科技创新政策宣传和推进落实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及省市关于科学技术进步相关法规条例,加强科技管理服务队伍建设。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农高区对辖区内企业创新能力培育工作负主体责任。县科技局、县教体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开展政策指导、组织业务培训、兑现惠企政策。
(三)强化要素保障。构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创新政策体系,提供定制化科技政策服务,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加速向科技型企业集聚。将研发投入情况与科技资源配置紧密挂钩,引导企业加大有效研发投入。将科技类重大项目、重大平台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布局,对纳入省市重大项目清单的重点科技创新项目保障新增用地指标,确保项目尽早落地建设、投产达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建设科教强县是推动“鲁南经济圈工业强县、全市乡村振兴先行区、人文厚重和美新兰陵”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各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进展情况,加大对科技创新和教育工作典型的宣传力度,提高科教引领发展影响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科教、支持科教、推动科教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浓厚氛围。
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新时代科教强县建设要求,激发县域科技创新活力,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科技创新若干措施。
一、强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一)推动高能级平台建设。对企业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给予2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省级产业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工程研究中心、省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市重点实验室、市级创新创业共同体、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给予5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
(二)强化创新创业孵化全链条建设。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5万元。(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二、强化科技创新主体培育
(三)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量质齐升。对首次认定和新招引落地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到期参加复审并通过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四)大力培育科技创新标杆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和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五)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规模以上企业当年研发经费投入200万元以上且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4%(含)以上的,给予研发经费投入0.5%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三、强化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六)实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采取“揭榜制”“组阁制”等组织形式,固定开展县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聚力攻克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卡脖子”问题,对纳入支持范围的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的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七)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设立县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扶持资金,鼓励引导企业自主创新,聚力关键产业领域技术攻关,全面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最高给予20万元的补助。对纳入创业人才成长重点监测的企业项目,给予优先支持。(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四、强化科技人才引进
(八)加强高端人才引进。在兰陵县申报新入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给予200万元奖励,申报新入选“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类)的,给予100万元奖励;申报新入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产业技能类)、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的,给予50万元奖励;企业发挥自主引才育才用才作用,按入选1名国家级高层次人才20万元、1名省以上重点人才10万元标准奖励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科技局)
(九)强化教学成果奖励。做好县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成果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对获奖者按规定颁发相应的证书和奖金。其他(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按规定对获奖者颁发相应的证书。(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十)强化科技成果奖励。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省科学技术最高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中国专利金奖、山东专利奖特别奖的第一完成单位,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获得山东省自然科学奖、山东省技术发明奖、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内、国外发明专利的,分别给予每件2000元、1万元补助。(牵头单位: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五、强化科技成果转化
(十一)增强企业产学研合作能力。支持各园区、企业与市内外高校共建开放式大学科技园、特色研究院、博士创业园等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并根据上级认定和绩效评估情况,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补助。鼓励县内企业新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增强转化承接能力,入选市级基地、工作室、工作站的,给予最高2万元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统计局、县科技局)
(十二)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支持市内外高校、企业在我县设立专业类、综合类技术转移转化机构,根据其建设和运行情况,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级示范机构,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5万元补助。新建市级中试基地给予5万元奖励,针对中试熟化平台建设运行以及上级绩效评估情况,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
本措施所涉及的各类奖补资金仅为县级财政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