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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字〔2024〕25号
  • 成文日期 2024-04-26
  • 发布日期 2024-04-26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兰陵县工程机械配件厂企业改制方案》的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兰陵县工程机械配件厂企业改制方案》的批复

兰陵政字〔2024〕25号


兰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你局《关于对〈兰陵县工程机械配件厂企业改制方案〉审批的请示》(兰陵工信请〔202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兰陵县工程机械配件厂企业改制方案》,兰陵县工程机械配件厂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兰陵县财政局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出资人权利。

二、你局要会同县财政局、兰陵县工程机械配件厂严格依照改制方案组织实施,依法依规办理工商、税务、产权变更等相关手续。

三、你局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核实相关产权和债权债务,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同时,扎实做好各项后续工作,确保企业改制平稳有序推进。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