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调整向城镇产业园区的批复
兰陵政字〔2024〕49号
向城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调整向城镇产业园区的请示》(向政请〔2024〕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向城镇产业园园区。
二、你镇要充分发挥区位、资源、交通等优势,做好园区规划、招商引资、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和节能环保等工作。
三、你镇要进一步加强对产业园区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推动园区健康发展。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调整向城镇产业园区的批复
兰陵政字〔2024〕49号
向城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调整向城镇产业园区的请示》(向政请〔2024〕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向城镇产业园园区。
二、你镇要充分发挥区位、资源、交通等优势,做好园区规划、招商引资、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和节能环保等工作。
三、你镇要进一步加强对产业园区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推动园区健康发展。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