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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办字〔2019〕5号
  • 成文日期 2019-03-12
  • 发布日期 2019-03-12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苍山街道南码头村美丽村居建设省级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陵县苍山街道南码头村美丽村居建设省级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兰陵政办字〔2019〕5号


苍山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兰陵县苍山街道南码头村美丽村居建设省级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陵县苍山街道南码头村美丽村居建设省级试点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苍山街道南码头村美丽村居建设省级试点工作,顺利完成各项试点任务,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美丽村居建设“四一三”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114号)以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山东省第一批美丽村居建设省级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建村函〔2018〕51号)有关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现状特征及问题研判

(一)现状特征

兰陵县苍山街道南码头村共有人口255户,956人,占地面积2230亩,耕地面积1980亩。该村为库区移民村,村庄东侧和北侧紧邻长新桥水库。南码头村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村庄布局由一条东西向道路一分为二,北侧为老村,以传统石头房建筑为主;南侧为新村,以现代民居为主,石头基座,红砖墙体,水泥覆面,红瓦顶,两者相互独立,周边以坡地、丘陵为主。村庄现有产业以传统农业为主,农作物主要有小麦、玉米、花生、油菜等,经济林主要以桃、杏、板栗为主。

(二)问题研判情况

总体看来,南码头村老村片区房屋闲置,空心村现象严重;村庄布局分散、民居建造无序;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滞后;产业发展薄弱、农民增收乏力。具体表现为:

1.该村居住人口集中在村庄南侧,北部老房片区几乎无人居住,现存大量空闲石头房子。村庄人口老龄化严重,60岁以上占总人数的32%,外出务工人口占比高。

2.村内新老建筑并存且杂乱无序。新房建造缺乏规划管理,老房无人居住,村内历史代表性建筑物、构筑物年久失修。村建筑风貌杂乱,建筑整体质量不高。村内房屋大致可分为四类: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石头老房,现几乎无人居住,破败不堪。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筑,石头墙体,平屋顶。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筑,石头墙体,瓦房双坡屋顶。近十年建筑,房间宽敞,以二、三层房屋居多。又可以分为优类建筑、良类建筑、中类建筑、差类建筑以及新建建筑。

3.村内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村容村貌不够整洁、卫生环境差。村内街巷偏窄,路网系统不完整,硬化率低。道路亮化差,路灯老旧损坏严重。无排水设施,雨污水沿路面或边沟排放。村民多采用自行打井,饮水安全存在隐患。缺少文化活动场所、休闲活动场地、养老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公共活动绿地和公共空间不足。

4.土地划分现状较杂乱,种植无序,土地贫瘠,部分耕地不能有效利用。传统农业不足以支撑村庄经济发展导致村庄经济活力缺失,人口流失。

二、试点工作思路、基本原则及重点工作任务

(一)试点工作思路

围绕建设生产美产业强、生态美环境优、生活美家园好的“三生三美”乡村总体目标,对标地域文化鲜明、“鲁派民居”建筑风格突出、田园风光优美的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持规划设计先行,科学合理地制定渐进式的推进路线图,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试点工作,实现村庄生产生活条件以及人居环境的改善,帮助群众增收。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充分调研,了解群众意愿,让群众参与到设计、建设、验收等各个环节,充分征求群众意见,避免包办代替、强迫命令,严防脱离实际、违背农民意愿、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实现美丽村居建设共谋、共建、共治、共享。

坚持规划先行、彰显特色。严格按照上位规划的要求,结合《山东省乡村风貌规划导引》中该区域“鲁中山泉领田风貌区”的定位,突出地域特色、文化特色、时代特色,将村居建设与自然地理环境、人文历史、村民生活元素有机融合,留住村居的“形”和“魂”。

坚持保护传承、适度开发。注重保护村落肌理、自然环境和现有民居的基本风貌,继承发扬民间传统建造技艺,优先选用具有地方特色的建筑材料,不做照抄照搬的程式化设计、防止贪大求洋的错误思路、避免大拆大建等破坏乡村自然风貌的城市化倾向。

坚持质量至上、美丽宜居。落实基本建设程序,严把村居建设质量关,确保建筑坚固耐用。在满足基本功能的同时,优先考虑民居质量安全和形象的提升,以及绿色节能的需要,设计要适度超前、逐步落实,努力建设造型优美、尺度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村居。

坚持因地制宜、示范引领。从村庄实际出发,精准施策、分类推进,合理确定建设目标和时序。在全方位打造的同时,注重工作经验的积累和及时修正,认真做好省级试点的任务,形成示范作用。

(三)重点工作任务

1.规范建设标准,统一建筑风貌。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规划先行、政策聚焦、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根据建筑质量和风貌差异进行分类治理,重点突破,以点带面。优类建筑:原样保留,景观提升;良类建筑:立面改造,景观提升;中类建筑:立面修缮后改造,景观提升;差类建筑:拆除改为微田园景观或加固改造。房屋改造遵循真实性、整体性、可持续性原则,以乡土材料为主,部分结构完好的建筑,只需要加固墙体,修缮屋顶即可,院落、围墙结合乡村特色,改造后具备小民俗展馆的特点。在原有街道基础上,结合道路周边竹林及绿化景观提升,打造成为“码头新村”标准性街道。优先打造村庄南侧临近景区建筑及村庄南北主路两侧建筑,以点带面,带动整个村庄的美丽村居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苍山街道办事处)

2.完善基础设施,健全公共服务。完善路网系统,实施“户户通工程”,疏通内部道路。利用村庄现有医疗室及周边宅基地、空地,完善村内医疗设施和养老设施。围绕现村委会及周边场地进行改造,在村委会南侧建设一处村民休闲活动广场,作为村民主要的集会及文化活动场地。在保护原有绿化的基础上,进行整理和补种。村庄主干道及村庄次要道路均安装路灯。在村委会东南侧建一处地埋式污水处理站。村委会东侧修建公厕一座,原有建筑均已完成厕所无害化改造,新建建筑一律采用冲水式厕所。重新安放垃圾桶。更换改造长轴深井泵,铺设自来水管网。修整村内河道,设置雨水管网。根据住户的规划布局,重新改造供电线路。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对保留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新建建筑一律使用节能建筑。按防洪要求设置截洪沟。(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供电公司、苍山街道办事处)

3.强化产业支撑,融入文化元素。分区域逐步打造生态农业示范园、绿色食品种植园、优质果品示范区、特色苗木种植园等现代农业园区。通过引入食品加工业,拉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通过建设乡村旅游基地、康养度假区、婚纱摄影拍摄基地、田园观光休闲区、农家生活展示区、农耕文化体验区等旅游项目营造乡村旅游格局。在完善村庄文化历史设施的基础上,传承、保护、宣传村庄历史和文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苍山街道办事处)

三、村庄设计团队

委托的村庄设计团队为山东建勘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设计师李利平、刘宁,规划设计师刘阳、王加勉、陶强。

四、实施步骤与保障措施

(一)实施步骤

1.调研及规划设计阶段。(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2.基础工作准备阶段。实施村庄住宅整治、确定建筑分类、开展建筑清理等前期工作。(完成时限:2019年2月)

3.基础设施施工阶段。实施村庄供电线路改造、村庄给水改造、村庄道路硬化、村庄污水管道改造、村庄环境整治及美化改造。(完成时限:2019年4月)

4.重点区域民居建筑(村庄南侧及村庄南北主路两侧)分类提升阶段。优类建筑,维持原样;良类建筑,适度提升;中类建筑,重点改造;差类建筑,拆除或改造重建。(完成时限:2019年5月)

5.公共设施完善阶段。实施村庄公共设施改造、村庄亮化、社区服务中心改造、河道整治、建设村庄文化活动广场。(完成时限:2019年6月)

6.县级初验及整改提升。(完成时限:2019年7月)

(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省级美丽村居建设省级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按照建立“三个一”推进机制要求,县政府成立美丽村居建设工作专项组、工作专班、推进办公室,并将美丽村居纳入县级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苍山街道建立由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工作推进组,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2.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形成强大合力,对照评估标准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对试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解决。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实行目标责任制,对措施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和责任人,严格追究责任。

3.广泛宣传发动。大力宣传美丽村居建设的重要意义和重点任务,将美丽村居建设的有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充分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村委会按要求在公共场所公布村庄规划、村庄设计、住宅推荐设计图集等,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4.加大政策扶持。技术支撑方面,推行规划师、设计师、建筑师下乡服务制度,建立长效跟踪服务机制。资金投入方面,建立多元投入机制,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持美丽村居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