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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办字〔2020〕12号
  • 成文日期 2020-07-13
  • 发布日期 2020-07-13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陵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兰陵政办字〔2020〕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兰陵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陵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快生产方式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增强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山东省水利厅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水资字〔2017〕22号)要求,结合兰陵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原则,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构建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为加快兰陵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双控与双促相结合。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用水方式转变,形成有利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节水方式和消费模式。

(二)坚持制度创新与科技引领相结合。加强节水制度建设,形成高效用水的制度体系。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构建全社会水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三)坚持政府主导与公众参与相结合。落实目标责任制,强化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考核工作。创新节水宣传教育方式,逐步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统筹兼顾与稳步推进相结合。统筹考虑县域水资源条件、产业布局、用水结构等多方面因素,科学合理逐级分解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目标任务,积极稳妥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三、总体目标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增强全民节水意识,形成全社会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逐步建立自律式节水机制和完善的管理体制。到2020年底,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2.1442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指标范围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404,新建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100%,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用水计划管理。根据用水定额标准,对全县公共供水管网内用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计划总量严格控制在公共供水单位取水计划内,并实施严格的用水考核。加强用水计划动态管理,及时根据考核情况合理调整用水计划。通过实行计划用水管理、严格取水许可、足额征收水资源税等,挖掘用水单位节水潜力,促进节约用水。2020年底,全县形成较为完善的公共供水计划管理机制,用水计划管理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税务局)

(二)提高供水设施节水能力。加强供水管网巡查、维修,及时更新改造老旧管网,降低供水管网漏失率。增强供水管网调度能力,提高供水保证率。全面搞好城市居民小区“一户一表”改造。制定供水设施防护措施备案制度,完善保护措施。2020年底,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控制在12%以内。(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三)加强建设项目节水。将节水“三同时”审查制度纳入建设项目基本审批程序,在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管理环节,强化“三同时”制度落实,确保节水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及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要按照规定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对于不采用节水器具、节水措施不配套的,不准开工建设。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全县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均制定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公共场所、新建小区、居民家庭全部采用节水器具,做到节水设施和主体工程“三同时”。(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规划编研中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加强自备井管理。做好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自备井动态管理档案。制定完善自备井取用水计划,实行许可和计划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行为,应当关停的全部关停。结合雨洪水资源利用工程,同步实施水源替代,逐步压减地下水超采量,努力实现地下水资源采补平衡。(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城区)、县水利局(农村);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保障中心)

(五)加强高耗水行业用水管理。开展高耗水行业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强化对制水、洗浴、洗车、游泳等高耗水行业的取水定额管理。实施严格的超计划(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禁止非法取水,对节水设施配套不到位、节水措施落实不力的依法严厉查处。矿业加工、食品蔬菜加工等高耗水行业企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对以水为生产原料的企业加强节水监管,确保其节水率达标,并对生产尾水全部回收利用。2020年底,对全县高耗水行业形成有效的用水价格引导和常态化监管机制。(牵头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商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能源工作服务中心)

(六)推动节水型城市创建。大力开展城镇节水降耗行动,积极推动节水型单位、社区创建,营造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建成一批“制度完备、宣传到位、设施完善、用水高效”的节水型单位、社区。加强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日常节水管理,带动全社会强化节水管理,提升技术改造,不断提高节约用水管理水平,形成科学利用、合理开发的城市水资源管理体系。2020年底,50%以上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和重点用水企业,20%以上居民小区建成节水型单位。(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教体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能源工作服务中心)

(七)推进水价改革。落实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并对非居民用水实行超计划(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推进农业水权制度建设,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实际执行水价与精准补贴占运行维护成本的比例达到100%。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对节水项目建设、节水技术推广等实施补贴或其它优惠激励政策。2020年底,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100%,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达到80%以上,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

(八)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将污水再生水利用作为控制用水总量、提升水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合理布局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及生态景观等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以工业园区为重点,规划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积极推广区域性再生水利用,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再生水利用项目。2020年底,全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工信局、县生态环境局、兰陵众兴水务有限公司)

(九)严格水资源论证和项目取用水控制。将水资源论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行业专项规划、园区建设规划等规划编制。对项目取用水和退水等进行严格控制,对用水量接近或达到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的区域,严格限制或暂停取水许可审批,限制或停止审批新上高耗水项目,从源头控制水资源利用量。凡需要取用水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并报具有审批权限的主管部门审查。年内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率达到100%。对未完成水资源论证、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对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到位。(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住建局)

(十)加快农业节水工程体系建设。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开展农业节水增产行动,加快建立节水灌溉工程体系,实现从水源、输水、配水、灌水全过程高效节水。搞好小塘坝、小水渠等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增加水环境容量。推广使用喷灌、微灌、管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强化农业取水许可管理和计量监测。加强地表水跨区域调引,增加地表水拦蓄量,提高灌溉效率,逐步实现采补平衡。2020年底,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404。(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一)加强节水宣传引导。利用电视台、兰陵首发等各类媒体,以及“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活动,深入推进节水宣传,普及节水知识,在全社会形成节水光荣,浪费可耻的舆论氛围。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开展公众节水意识调查,增强全民节水意识。将节水知识纳入学校科普内容,强化节水意识教育,培养中小学生节水爱水良好习惯。(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统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教体局、县广播电视台)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成立兰陵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安排专人靠上,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完善投入机制,加强资金保障。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建立节水投资稳步增长机制。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对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大力推行合同节水管理等模式,形成基于市场机制的节水服务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为节水型社会创建提供资金支持。

(三)严格节水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节水管理体系,强化取水许可、计划用水、产品用水定额、用水器具管理工作。加大对节水设施不落实、节水措施执行不到位等行为的处罚力度,杜绝非法取水现象。对严重破坏节水设施,违反节水有关规定,扰乱用水秩序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四)强化督导调度,形成工作合力。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健全完善工作考核推进机制,及时督导各成员单位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主动参与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并严格按照工作分工和任务节点目标,加快工作推进,确保如期完成各项任务。


附件:兰陵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兰陵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 伟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孙  虎   副县长

成   员:孙启全 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沈秀峰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朱元峰 县发改局局长

                    张广远 县财政局局长

                    孙 静 县科技局局长

                    朱付伟 县工信局局长

                    苗全盛 县教体局局长

                    赵 华 县资源规划局局长

                    苏保金 县住建局局长

                    汤兴华 县水利局局长

                    房宝法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俊勇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陈向营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 勇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庆民 县税务局局长

                    王庆贺 县商务局局长

                    魏建成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黄丛兴 县统计局局长

                    刘献华 县文旅局局长

                    王 翰 县卫健局局长、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卜祥彬 县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潘 永 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主任(台长)

                    陈永生 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徐海瑞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郑 亮 县能源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徐勤峰 县规划编研中心主任

                    丁海平 兰陵众兴水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汤兴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