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迎接市级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兰陵政办字〔2017〕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卞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迎接好市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迎接市级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和机构设置公布如下:
组 长:周东峰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孙启全 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俊勇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督委办主任
许亚东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张中国 县稳定办主任、公安局副政委
成 员:高宏伟 县委群工部副部长、信访局局长
贾传龙 县文明办主任
段培庆 县发改局局长
李明坤 县经信局局长
李玉昆 县财政局局长
刘继永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宋 军 县住建局局长
苏保金 县规划局局长
张永华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城管(执法)局局长
徐 琳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汤兴华 县水利局局长
郭再立 县农业局局长
王 翰 县卫计局局长
刘砚秋 县审计局局长
李 勇 县环保局局长
陈怡红 县统计局局长
赵 华 县林业局局长
王继光 县安监局局长
张广远 县工商局局长
韩 杰 县房产局局长
邢计志 县公路局局长
李金龙 县经信局党委委员、节能办主任
陈永生 县畜牧局局长
张保桓 县水产局局长
李 军 县气象局局长
职 责:负责迎接市级环保督察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调度指挥等;研究督察保障配合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汇总分析相关情况,及时报县委、县政府。
领导小组分设8个工作组,具体人员和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孙启全 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杨俊勇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督委办主任
许亚东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李 勇 县环保局局长
成 员:李建立 县环保局副局长
杨茂平 县发改局主任科员
孙东亮 县经信局副局长
张 奥 县农业局副局长
王兰营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许国华 县畜牧局副局长
孟大伟 县节能办副主任
刘同贵 县供水办主任
徐芝森 县住建局征收办副主任
张新海 县城管局综治办主任
宋 斐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职 责:负责制定保障工作方案,做好督察组督察期间的综合保障工作,加强与督察组的沟通联系,根据督察组确定的个别谈话范围和日程,协助安排个别谈话;负责安排督察组调研、座谈走访等活动。做好督察组驻地值班、调度协调其他各组等工作。
(二)文字资料组
组 长:邢云鹏 县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成 员:宋光远 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
姜 涛 县环保局宣教信息中心主任
李 明 县环保局科员
职 责:负责起草县领导出席相关会议的讲话;负责整理会议记录、会议图文资料和制发会议纪要等工作。
(三)档案整理组
组 长:金 勇 县委政研室主任
成 员:刘 伟 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朱 阁 县发改局投资科科长
王广选 县经信局技改科科长
张 鑫 县住建局安监站站长
孟凡波 县城管局执法大队科员
王玉虎 县国土局矿管科科长
刘向明 县农业局能源办主任
刘慎卿 县水利局河道所所长
程凤丽 县节能办资源节约科科长
邢云华 县交警大队交管科科长
康 宏 县畜牧局科员
职 责:负责按照督察组工作资料清单组织调度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直相关单位准备材料,主要包括党委、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工作落实等支撑材料,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社会发展资料等。
(四)信访稳定组
组 长:高宏伟 县委群工部副部长、信访局局长
成 员:张文广 县信访局复查办主任
职 责:负责制订信访工作方案,协助督察组做好信访
接待、登记等工作;对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即查即改,并及时反馈;协助做好信访检查的现场相关工作;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牵头做好处置应对工作等。
(五)现场核查组
组 长:李 伟 县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刘 伟 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张洪俊 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一中队队长
郑国鹏 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二中队队长
朱承强 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三中队队长
马艳文 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四中队队长
职 责:负责督察组下沉督察时现场抽查联络服务工作,核查现场及沿线、周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等。
(六)宣传舆情组
组 长:姜建军 县文明办副主任
副组长:杨俊富 县环保局副局长
陈宏前 县广播电视台总编
成 员:张 勇 县广播电视台科员
马洁茹 县环保局科员
刘 恒 县环保局科员
职 责:负责配合督察组做好督察期间的新闻报道和舆情
引导工作,制订应对网络舆情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做好疏导工作等。
(七)后勤保障组
组 长:欧 磊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卢金伟 县环保局副主任科员
职 责:负责制订接待工作方案,做好督察组食宿安排、
办公用品、出行车辆及生活用品保障工作;开通驻地固定电话和邮政信箱,设置意见箱。
(八)安全保卫组
组 长:徐东辉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程国栋 县公安局食药环大队大队长
职 责:做好驻地及督察组外出期间的安全保障等工作。
工作任务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