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动用山东兰陵绿谷零碳经济产业园区内项目场地平整采出砂石的
批复
兰陵政字〔2024〕55号
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动用山东兰陵绿谷零碳经济产业园区内项目场地平整采出砂石的请示》(兰陵自然资规请〔2024〕4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山东兰陵绿谷零碳经济产业园园区道路等3个场地平整项目砂石料利用方案》;
二、你单位要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做好场地平整项目剩余砂石公开处置工作。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