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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字〔2024〕58号
  • 成文日期 2024-09-03
  • 发布日期 2024-09-04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有偿处置山东济晟金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建设产出堆放灰岩的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有偿处置山东济晟金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建设产出堆放灰岩的批复

陵政字〔2024〕58号


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申请有偿处置山东济晟金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建设产出堆放灰岩的请示》(兰陵自然资规请〔2024〕5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山东济晟金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建设产出灰岩有偿公开处置方案》,公开拍卖起拍价为1812万元。

二、你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稳妥做好项目产出灰岩公开处置工作。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