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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字〔2024〕59号
  • 成文日期 2024-09-13
  • 发布日期 2024-09-14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有偿处置兰陵县中医康养项目建设工程产出砂石的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有偿处置兰陵县中医康养项目建设工程产出砂石的批复

兰陵政字〔2024〕59号


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申请公开有偿处置兰陵县中医康养项目建设工程产出砂石的请示》(兰陵自然资规请〔2024〕5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兰陵县中医康养项目工程建设产出砂石有偿公开处置方案》,公开拍卖起拍价为311万元。

二、你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稳妥做好项目产出砂石有偿公开处置工作。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