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陵县政府网站
退出长者模式
长者专版
政策文件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字〔2024〕72号
  • 成文日期 2024-11-22
  • 发布日期 2024-11-23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鲁城镇西马庙村等7个村庄规划成果的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鲁城镇西马庙村等7个村庄规划成果的批复

兰陵政字〔2024〕72号


鲁城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请求批准鲁城镇西马庙村等7个村庄规划成果的请示》(鲁政请〔202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兰陵县鲁城镇西马庙村等4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兰陵县鲁城镇雷雨口村等4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兰陵县鲁城镇槐花峪村等4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兰陵县鲁城镇楼子村等6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兰陵县鲁城镇石门村等4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兰陵县鲁城镇寨山前村等5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兰陵县鲁城镇望子石村等3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二、村庄规划范围内任何用地,如需要更改用地或建筑物用途,或对用地、建筑物进行其他开发重建,新用途和开发重建必须符合村庄规划和村规民约;

三、村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修改的,若不影响村庄规划总体布局,允许通过简易程序对村庄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