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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字〔2025〕7号
  • 成文日期 2025-03-05
  • 发布日期 2025-03-06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兰陵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5—2035年)》的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兰陵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5—2035年)》的批复

兰陵政字〔2025〕7号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兰陵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5—2035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兰陵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5—2035年)》。

2、你局要牵头抓好《规划》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严格执行规划,以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为目标,加快完善建筑垃圾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不断提升全县建筑垃圾综合治理水平。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