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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字〔2025〕13号
  • 成文日期 2025-04-21
  • 发布日期 2025-04-22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关于同意实施兰陵县“福禄会宝”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的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实施兰陵县“福禄会宝”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的批复

兰陵政字〔2025〕13号


鲁城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实施兰陵县“福禄会宝”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的请示》(鲁政请〔2025〕1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实施兰陵县“福禄会宝”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

二、你镇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