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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字〔2025〕18号
  • 成文日期 2025-06-27
  • 发布日期 2025-06-28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保留山东省苍山县潘王庄—西赵庄矿区石膏矿勘探探矿权的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保留山东省苍山县潘王庄—西赵庄矿区石膏矿勘探探矿权的批复

兰陵政字〔2025〕18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拟同意山东省苍山县潘王庄—西赵庄矿区石膏矿勘探探矿权保留的请示》(兰陵自然资规请〔2025〕2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山东省苍山县潘王庄—西赵庄矿区石膏矿勘探探矿权保留申请;

二、你局要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审核把关、主动靠前服务,及时出具山东省苍山县潘王庄—西赵庄矿区石膏矿勘探探矿权保留核查意见。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