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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办字〔2020〕3号
  • 成文日期 2020-02-20
  • 发布日期 2020-02-20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兰陵政办字〔2020〕3号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陵县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兰陵政办字〔2020〕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兰陵县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

兰陵县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民出行条件,优化农村居住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7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按照“雨天不踩泥、晴天不起土”的基本标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调动广大农村居民的积极性,采取多种形式,硬化农村通户道路。到2020年10月底,基本实现全县农村通户道路硬化。

(二)实施范围。除纳入近三年内搬迁、撤村并居、社区和城区建设规划的村庄,以及远离村庄的散居户(15户以内)和常年无人居住户外,剩余村庄全部实施通户道路硬化。

(三)实施比例。在剩余村庄“基本实现”通户道路硬化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要合理确定指标和比例,重点放在乡镇(街道)驻地村和国省县乡道毗邻村。

(四)实施进度。2020年1月份,组织验收2019年度已完成村庄、面积,完成应硬化村庄、面积的摸底工作。2020年2月起,全面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实施;10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基本实现农村通户道路硬化;11 月份组织验收,全面总结评估实施效果。

二、组织方式

(一)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农村通户道路建设规划应与村庄规划有效衔接,与撤村并居、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建设改造、生态风貌保护、饮水工程等有机结合、协调推进,避免“前建后挖”,造成投资浪费。

(二)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建立县、乡镇(街道)两级政府引导扶持、村级组织具体推进、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积极鼓励和发动农村居民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同享用。乡镇(街道)、村居两级具体负责农村通户道路硬化的组织实施,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村民参与通户道路硬化,做到群策群力、互帮互助。配套资金筹集采取“县财政补一点、村集体收入贴一点、社会有经济势力的企业捐一点、本村村民出一点” 的办法,尽量减轻群众的负担。

(三)因地制宜,突出实用。各村居应结合当地实际,根据经济条件、自然环境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硬化方式和标准,合理选取硬化材料,可以采用沥青、水泥、块石、卵石、红砖、页岩、石屑等建筑材料实施道路硬化。

三、工作要求

(一)调查摸清实际情况。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村内道路状况进行调查统计,掌握通户道路工程量,实行一村一策,逐村建立工作台账。一类美丽乡村的村居可以提高硬化标准,二类普通村居采取水泥硬化,三类条件差的村居采取页岩、石屑碾压的方式。

(二)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

(三)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开展施工现场质量巡查和监督。充分发挥党员和村民的监督作用,确保建成群众满意工程。

四、保障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通户道路硬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交通基础保障。县道路建设指挥部负责农村通户道路硬化的牵头组织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把农村通户道路硬化摆在乡村振兴的重要位置,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成立工作专班,抓好工作落实。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是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县里采取财政奖补政策,每平方米补贴一袋水泥、15元。验收合格后,每平方奖励乡镇20元,奖励资金全部用于农村通户道路硬化的组织和补贴。同时,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出资出劳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各界进行多种形式的捐资捐助。不能采取硬化方式的村庄,可以采取不低于15cm的页岩、石屑碾压,每平方米补贴15元。

(三)强化督导落实。工程启动后,住建部门和乡镇(街道)要采取定期督导巡查、不定期明察暗访第三方机构抽查等方式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群众满意度等进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确保群众满意、确保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