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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字〔2022〕31号
  • 成文日期 2022-11-10
  • 发布日期 2022-11-10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山东省兰陵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山东省兰陵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

兰陵政字〔2022〕31号


县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山东省兰陵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请示》(兰陵农请〔202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山东省兰陵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二、你局要严格按照规划内容,加强组织协调,强化乡镇、部门间的配合联动,科学安排施工工期,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各年度建设任务,确保工程尽早发挥效益。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政策性强,你局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措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