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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字〔2023〕4号
  • 成文日期 2023-01-30
  • 发布日期 2023-01-30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出让兰陵县西北村建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的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出让兰陵县西北村建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的批复

兰陵政字〔2023〕4号


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兰陵县2023年第一期采矿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兰陵自然资规请〔202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兰陵县2023年第一期采矿权公开出让方案》,对兰陵县西北村建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以招标方式进行出让,采矿权招标起始价定为5920万元、出让年限为11年(含基建期)。出让结束后督促中标人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二、你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开出让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做好采矿权招标出让工作。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