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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字〔2023〕5号
  • 成文日期 2023-01-29
  • 发布日期 2023-01-30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重启招金有色宝华矿业有限公司草主山铁矿采矿权扩界工作的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重启招金有色宝华矿业有限公司草主山铁矿采矿权扩界工作的批复

兰陵政字〔2023〕5号


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重启招金有色宝华矿业有限公司草主山铁矿采矿权扩界工作的请示》(兰陵自然资规请〔202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招金宝华矿业有限公司通过缩小原扩界范围的方式避让生态红线范围。

二、你局要将招金宝华矿业有限公司缩小后的矿区范围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并根据省自然资源厅批复情况依法依规开展招金宝华矿业有限公司重启扩界相关工作。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