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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字〔2023〕47号
  • 成文日期 2023-08-11
  • 发布日期 2023-08-12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兰陵县2023年第2期采矿权公开出让的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兰陵县2023年第2期采矿权公开出让的批复

兰陵政字〔2023〕47号


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兰陵县2023年第2期采矿权公开出让的请示》(兰陵自然资规请〔2023〕5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兰陵县2023年第2期采矿权公开出让方案》,对兰陵县2023年第2期采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其中,兰陵县山河村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起始价定为14723万元,出让年限16.03年(含基建期);兰陵县南邱庄矿区建筑用闪长岩矿采矿权起始价定为7219万元,出让年限12.24年(含基建期)。挂牌报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整或其整倍数。

二、你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开出让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做好采矿权公开出让工作。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