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定了《兰陵县兰花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现向广大市民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的时间:2023年12月9日至2024年1月9日
意见反馈联系方式:0539-5211669
线下意见反馈地址:兰陵县文峰路中段
电子邮箱:llxnyj@ly.shandong.cn
兰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9日
兰陵县兰花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坚持以产业兴旺为重点,大力推动特色农业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县兰花产业,带动农户持续稳定增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发展壮大兰陵兰花产业”目标任务,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扶持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探索政府引导、协会指导新路径,采取“公司+基地+农户”、大户辐射带动等方式,不断壮大我县兰花产业,为我县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动能、新活力。
二、总体目标
利用三年左右时间,推动我县兰花产业化实现新突破。2024年新增兰花种植规模200亩以上,完成投资3亿元以上,同步申办2025年国展;2025年兰花产业种植规模发展到520亩以上,力争承办2025年国展,“兰陵兰”品牌影响力大幅提升;2026年兰花产业种植规模发展到1000亩以上,形成集育种、种植、销售于一体的特色高效农业产业体系。
三、资金保障
设立1000万元的兰花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兰花产业享受“四雁振兴类”贷款等各类财政贴息政策;金融部门开发兰花产业贷款产品(以上由县财政、金融服务部门等配套政策)。
四、扶持对象
兰陵县内从事兰花生产经营的种植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经营主体;县域外来兰陵投资主体。
五、扶持范围
(一)设施大棚建设。强化兰花生产设施提升,突出设施化生产、精细化管理。
(二)组培设施建设。支持兰花种植主体建设组培实验室,提高兰花种苗批量繁育能力。
(三)新品种开发。利用组培技术和杂交技术,开发兰花新品种,丰富兰花品种量。
(四)科研合作。鼓励兰花种植主体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科研合作,推广应用兰花先进栽培技术。
(五)品牌宣传推广。通过展会推介交流等方式提高兰陵兰花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六)生产经营主体培育。鼓励兰花种植主体扩大投资,实现规模化发展。
(七)兰花协会作用发挥。搭建兰花产业发展平台和桥梁。
(八)来兰陵投资兰花产业。新建兰花产业项目。
六、扶持标准
(一)设施大棚建设。新建钢架大棚种植兰花200平方米(含)以上,按实测大棚棚内面积6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新建连栋大棚种植兰花1000平方米(含)以上,按实测大棚棚内面积75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新建连栋大棚种植兰花5000平方米(含)以上,按实测大棚棚内面积1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在国营兰陵农场建设兰花基地,按照一事一议程序另行安排。(认定标准:兰花大棚标准参照温室大棚建设标准执行,要求主体钢结构、高度4米以上、面积100平方米以上,配有苗床、内外遮阳、灌溉、降温、增湿、增温等系统)。
(二)组培设施建设。对新建兰花种苗组培室(楼)建设规模在100平方米(含)以上的、500平方米(含)以上的,分别按150元/平方米、22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组培设备按实际购置总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新品种开发。获得中国兰花协会品种登记注册证的,每个新品种奖励1万元;获得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植物新品种权证书的,每个新品种奖励3万元。
(四)科研合作。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兰花科研合作,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签订科技合作协议,按当年实际支付的技术合同金额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五)品牌推广建设。参加由政府举办的全国、省级、市级兰展或涉农产品展销(示)会中,获金奖(一等奖)及以上的,按获奖数分别奖励每项1万元、0.8万元、0.6万元;获银奖(二等奖)的,按获奖数分别奖励每项0.8万元、0.6万元、0.4万元;获铜奖(三等奖)的,按获奖数分别奖励每项0.6万元、0.4万元、0.2万元;其他奖项奖励每项0.1万元(认定标准:国家级,由国家部委举办,参展方含多个省以上;省级,由省政府及主管部门举办,参展方含多个市以上;市级,由市级政府及主管部门举办,参展方含多个县以上)。
(六)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对采用设施大棚种植兰花规模在3—6亩(含3亩)的,且兰花存圃数量达到1万盆以上的种植主体,每年给予0.5万元奖励补助;种植规模在6—10亩(含6亩)的,且兰花存圃数量达到2万盆以上的种植主体,每年给予1万元奖励补助;种植规模在10亩(含10亩)以上的,且兰花存圃数量达到4万盆以上的种植主体,每年给予2万元奖励补助(认定标准:以实测兰花大棚棚内面积500平方米折合1亩计算)。
(七)引导在外销售。鼓励我县兰花企业、兰农和专业合作社在外地建立兰花销售点,对在外地建设兰花销售点的兰花企业或个人,年销售额达5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奖励5万元。
(八)贷款贴息。对发展兰花产业因资金不足,需要向银行贷款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贴息。
(九)列支专项资金。县财政每年安排兰花协会专项扶持资金30万元,用于指导引领兰陵兰花产业高质量发展。
七、扶持程序
(一)申报:建设类项目,实行先建后补;设施大棚建设项目占用农用地的,需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手续,由兰花种植户向所在村申报,再由各村统一向乡镇(街道)申报;其他主体可直接向所在地乡镇(街道)申报,各乡镇(街道)进行实地踏勘,审核拟建设区域是否符合政策要求,将符合扶持条件的建设项目签署意见后,报县兰花产业发展工作专班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核定;组培设施建设项目申报需提交工程合同、工程付款凭证、现场照片、土地使用证明等材料。其他项目,由申报单位或个人向相应县主管部门申报并提供相应证据资料;奖励类项目提供当年度证书或文件;设备购置需提供购置合同、购置发票、现场照片;技术合同需提供技术合同、交易金额支付凭证等。
(二)验收:县兰花产业发展工作专班组织相关人员(含第三方)组成验收工作组,对申报项目开展实地审核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汇总后,报县兰花产业发展工作专班审定。
(三)公示:将通过核查的申报主体名单及审核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
(四)拨付:由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联合下达补助资金。
八、其他事项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本政策,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一经发现,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追回财政专项资金,并取消今后申报资格。
(二)以往兰陵县人民政府及县直部门单位出台的相关产业类扶持政策与本意见重复的,可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三)通过招商引资入驻兰陵,从事兰花生产经营的,视规模和投资额可实行“一企一策”。
(四)兰花种植经营单位、个人领取政府兰花补助后,不再享受县内同类奖补政策。
(五)本指导意见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六)本指导意见具体适用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发展兰花产业是我县经过充分论证,构建全县乡村振兴重点特色产业发展体系的重要举措。《指导意见》出台前,做了大量研究工作,建立了县农业农村局、国营兰陵农场、农发集团、兰花协会等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小组。在充分考量兰陵发展壮大兰花产业可行性基础上,先后到广东、福建、湖北、陕西等地方实地考察市场、基地,学习规模化、精品化兰花产业运营模式和发展成效、前景,完成了翔实的调研报告,起草《指导意见》初稿。
一、我县兰花产业现状。
兰陵人喜爱兰花的历史可追溯到两千年前,作为中国历史上首批建制县,因当年周围高地开满兰花而被屈原命名为兰陵,中国兰文化奠基人孔子、曾两任兰陵令的荀子等关于兰花有诸多论述,同时,2014年我县成功复名兰陵县后,也将兰花定为县花。具有良好的产业发展基础。2014年以来,我县已先后成功举办5届山东省兰花博览会,每届都能吸引国内外兰花爱好者500余人参展,销售额平均在3200万元以上。目前,县内现新增1000盆以上规模兰园4家、300盆以上兰园9家、占地400亩的蝴蝶兰养殖基地1处,兰花产业初具规模、基础牢固。具有发达的物流交通网络。产业发展离不开物流交通,京沪高速、岚曹高速、临枣铁路、206国道等多条干线穿境而过,境内有3条高速出入口,京沪高铁二通道规划在兰陵设站,陶沟河复航、通用机场建设正在有序推进;县内有物流企业120家,遍布全国1500个城市运输配送站,发达的交通物流体系给畅通南北交流、推动兰花销售提供了保障。
二、《意见》的出台对我县兰花产业具有哪些推进作用。
兰花产业具有产业基础牢、附加值高、带动就业好等特点,《指导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兰花产业和我县知名度双向提升,同时增加群众就业和增收新路径。一是将实现特色产业新突破。根据意见筹划目标,今年全县新增兰花种植规模200亩以上,2025年种植规模发展到520亩以上,2026年产业规模达到1000亩以上,并逐步构建集育种、种植、销售于一体的兰花产业体系,同时,我们将以兰花为媒,向休闲旅游、文化产业等相关领域延伸、融合,推动兰花特色产业实现新突破。二是将实现品牌影响新提升。兰陵县高度重视品牌塑造、展会经济。对兰花产业我们也会定期举办兰事活动,积极宣传兰文化和兰陵发展成果。在今年第十二届菜博会期间,将高标准筹办兰花展会,同时做好与中国花卉协会、各省市兰花协会等大型兰花组织的友好协作,积极申办2025年全国兰花博览会,不断提升我县兰花产业品牌影响力。三是将实现带动就业增收。兰花产业是高附加值特色产业,据初步估算,未来三年内,我县兰花产业的发展将直接提供就业岗位2000个以上,发展兰花产业新型经营主体150个,带动7000个农户、年均增收5万元。
三、如何实现兰花产业高质量分发展。
兰文化正在成长为一张兰陵县的产业发展名片。兰陵国家农业公园核心区占地2万亩,是山东唯一一座国家农业公园,园区将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相结合,融入人文历史、农耕文明,成为“中国蔬菜之乡”“山东南菜园”的一扇展示窗口。要大力宣传兰文化,促进兰花产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加大对兰文化的宣传力度。兰花具有高贵典雅的特点,而且拥有悠久的养兰历史。要加强正面宣传兰花的美丽和我国丰富的养兰传统。兰花可以在业余时间种植,不仅能修身养性,还能美化居室,带来四季闻香。加大宣传兰花的栽培和欣赏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兰花,并培养起养兰的兴趣。通过广泛的宣传,进一步扩大兰花的消费群体,为兰陵兰花产业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征集结果:2023年12月9日至2024年1月9日,兰陵县农业农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兰陵县兰花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期间,未收到与征求意见稿相关的反馈意见。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兰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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