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便于我们为您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请您在写下信件的同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县长信箱”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用网络形式发送的属于县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各类来信,包括: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等。
(一)受理范围:
1.对我县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意见或建议;
2.对我县各级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对我县经济建设、城市管理、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应由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解决的有关问题。
5.属于县政府各单位及各乡镇(街道)职责范围解决的有关问题。
(二)不予受理范围:
1.非我县行政管辖权范围内的事项;
2.涉及属于党委、团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工作范畴的以及军队、武警管辖的事项;
3.涉及110、119、120等危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紧急救助事项;
4.已经信访部门处理的问题或正在办理的事项;
5.已定性且实行信访终结处理的事项;
6.涉及已进入诉讼程序、仲裁程序、行政审批、行政复议的事项;
7.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
8.涉及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事项,包括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开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者恶意攻击他人的;
9.反映的内容不具体,无法办理和答复的事项;
10.进行商业广告行为和邀请、出版、推销类的事项;
1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项。
二、写信注意事项
1.来信应署真实姓名,并注明本人的具体联系方式,以便保持联系、核实内容、反馈结果。对没有联系方式,无法核实的来信将不予受理;
2.您在写信时请注意一信一事,说明事情原因、过程,提出您的要求,请尽量做到简洁、清楚、明白。相同内容信件请勿重复提交;如果有多个事项需要反映,请分别撰写提交;
3.反映问题应说明诉求,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时间、地点、当事人、主要经过、结果等要素尽可能齐全;
4.请勿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5.本栏目受理处理工作不完全等同于信访工作,因此受理处理的程序和方式有所不同;
5.您提交的信件如符合受理条件,将及时转办有关部门,请耐心等待。
三、操作指南
1.注册。请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注册后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
2.登陆。点击“我要写信”,仔细阅读写信须知并同意后,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后,即可开始写信。
3.写信。
(1)查看信件。写信前,您可以通过查询功能看网站已公开信件中是否已有类似问题,这样可以对您写信或解决问题有所帮助。
(2)是否公开。在“是否公开”栏目中,如果您选择“同意”,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把您所反映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在网上公开;如果您选择“不同意”,我们将按规定对您的信件严格保密。
4.提交。信件提交后,系统会产生一个“流水号”,请妥善保管流水号及您设置的查询密码,否则无法查询相关问题的处理情况。
5.查询。找到“政民互动”栏目的“县长信箱”,点击“我要查件”后,输入信件流水号及查询密码即可查询。
感谢您对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县长信箱》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