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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

县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市)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裁决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

(三)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所、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

(五)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仲裁管理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七)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司法所负责人。负责协同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