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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成员(不含外部董事、职工董事)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有关规定任命,由县财政局依法委派。职工董事由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外部董事由县财政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实际需要,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以及国内外知名企业、政府经济管理部门退休三年以上人员中公开选聘。其中,政府经济管理部门退休三年以上人员需要按规定程序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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