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县属企业依据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规划,紧密结合内外部环境和发展实际,在认真研究论证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后,形成申报确认主业的草案(包括拟定主业及依据说明,如主业发展现状及前景、主要指标及所占比重、竞争力分析等),以书面形式报送县财政局。

(二)初审。县财政局组织对县属企业主业草案进行研究审核,提出初步确认意见反馈企业,企业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涉及多个股东单位的,充分征求各方意见。注重尊重企业发展实际,与企业充分沟通、达成共识。

(三)确认。县属企业修改完善的主业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以书面形式报送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进行确认并公布。

(四)动态调整及重新确认。县属企业主业经确认后,在规划期内(一般为5年)原则上不作调整;因发展需要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的,按上述要求重新履行申报确认程序。

经确认的主业,作为县财政局对县属企业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活动实施有效监管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