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省公益性岗位精准管理系统平台,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建立动态管理服务机制,做到岗位和人员“双实名”管理,防止“虚报冒领”等情况。因人员退出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充符合条件的人员。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依法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并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考核和管理工作。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村居(社区)每月按时如实上报本辖区内公益性岗位人员情况,对发生造假申领、侵占挪用资金等行为的,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