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适用于具有就业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的城乡各类劳动者。适用对象:贫困家庭子女、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刑期不足两年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符合条件...
答:对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第三方评价机构评价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按规定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企业项目纳入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重大项目库的有关工种或纳入紧缺职业指导目录的工种,补贴标准提高到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90%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城乡劳动者可持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公共就业服务。其中,处于无业状态的劳动者可进行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零就业家庭的劳动者可申请就业援助。 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会宝路99号(东升路和会宝路交汇处西南角)兰陵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审批综合...
依托省公益性岗位精准管理系统平台,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建立动态管理服务机制,做到岗位和人员“双实名”管理,防止“虚报冒领”等情况。因人员退出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充符合条件的人员。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依法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并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考核和管理工作。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
根据实际需求,发布城乡公益性岗位需求公告,各乡镇(街道)组织公益性岗位报名安置工作。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并采取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县级审批的方式组织上岗。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岗位职责、技能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按照项目制培训方式,开展全员岗前培训。培训时间根据岗位职责确定,培训资金从职业技能专项资金中列支
城乡公益性岗位坚持需求导向、公益属性原则,在统筹整合现有公益性岗位基础上,设立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各乡镇(街道)可根据实际需求统筹设置岗位开发类型,综合设岗或单独设岗。设岗情况需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岗位开发情况进行审核备案。2022年岗位设置侧重于服务乡村振兴、卫生防疫、护林、防火巡护、植绿护绿、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
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重点为就业困难群体,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具体界定标准参照《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由县人社局牵头,整合乡村振兴、残联、民政等部门困难对象信...
为积极消纳以市场化渠道难以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困难群众,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探索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就业职责,重点面向城乡困难群体、大龄人员,大幅提升公益性岗位规模,促进充分就业、有效增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公益性岗位开发以党组织引领、劳动者参与、财政兜底为主,设立公共管理类、社会事业类和公共服务类等岗位。1.坚持城乡统筹、系统谋划。树立全局意识和系统理念,立足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现实需求,改变公益性岗位开发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局面,形成城乡“一盘棋”的工作格局。2.坚持需求导向、精准施策。实施精准的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措施,按需设岗、分步推进,做到安置对象精准、岗位类型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安置成效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