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县司法局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指导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工作配合,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衔接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的工作开展情况,共同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积极协调解决法律援助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提高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