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24日-7月25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相关科室要按照方案要求,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梳理2020年以来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发放的规模、范围、标准和流向,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填报自查自纠问题台账,形成自查报告(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发放管理、问题分析、工作成效和政策建议等),连同附件表格及时报送专项治理办公...
是否存在优抚对象信息采集不真实、不准确等问题;是否存在审核把关不严,有应退出未退出人员、不该享受抚恤补助人员享受抚恤补助等问题,或者存在重复领取、超范围超标准享受抚恤补助资金等问题;是否存在有关部门或工作人员服务不到位或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甚至虚报冒领、贪污侵占、骗取套取抚恤补助资金等问题
根据县政府、县纪委要求,为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促进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规范高效使用,制定本方案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县司法局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指导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工作配合,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衔接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的工作开展情况,共同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积极协调解决法律援助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提高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能力
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应当建立来援人信息登记制度,完善解答咨询、受理转交申请等工作制度。推动援务公开,对法律援助申请条件、流程、渠道和所需材料等进行公示。申请法律援助服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法律援助服务申请书;(二)身份证、转业证、退伍证、退休证等可证明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三)与案件有关的其他证据材料。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可以接受退役军人的法律援助申请,经初步审查,符合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服务的形式主要包括:(一)提供法律咨询;(二)提供法律建议;(三)代拟法律文书;(四)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五)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退役军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法律援助服务对象:(一)经济困难的;(二)符合《法律援助法》中规定的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三)符合《法律援助法》中规定的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四)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五)获得司法救助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退役军人申请法律援助服务的,不受经济困...
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应当遵守下列工作规范:(一)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应当悬挂统一标识,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并放置法律援助格式文书以及相关业务介绍资料;(二)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应当公示法律援助范围、条件、值班律师工作职责和当日值班律师基本信息等;(三)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应当建立日常工作日志制度,全面、及时记录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工作情况;(四)值班律师应...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聘请律师到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原则上每周提供1个工作日的服务。退役军人法律援助联络点由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和司法所各派一名工作人员担任专职人员
在兰陵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各乡镇、街道的司法所设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联络点,退役军人法律援助联络点由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和司法所共同设立。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要提供工作场地,设立专门工作区域,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由专人负责日常工作。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依据国家和我省相关法律政策面向广大退役军人开展法律咨询、调解、仲裁或诉讼代理等诉讼和非诉讼代理的无偿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