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退役军人事务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政策法律制度,结合我县退役军人工作实际,现就在全县设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的有关事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