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兰陵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创建工作目标和工作实施方案,协调各成员单位组织落实各项措施并开展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由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