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贯彻落实扶持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县“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并落实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措施,加大对中医药工作政策倾斜力度,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中医药工作。在中医药诊疗设备、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将中医药诊疗服务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形成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合力。
(二)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积极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县中医医院建设,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通过医疗服务共同体加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业务协作机制,建立有效的双向转诊制度;县妇幼保健院要按照《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等文件要求,加强中医妇儿科建设;县中医药发展促进中心要集中打造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独立设置、布局合理、功能齐备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规范中医诊室建设、完善中医药诊疗设备、中药饮片配备,加强中医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好中医药和中医适宜技术服务,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均能运用中医药技术为居民提供中医药服务。
(三)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和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依托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聘请知名中医专家建立2个传承工作室,大力传承与发展名中医学术思想,总结名中医临床经验,提升全县中青年中医骨干医师的临床诊疗能力和学术科研水平,培养一批能够坚持以传统中医理论为指导、专业素养较高的基层中青年中医专家和临床学科接班人;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在县中医医院建设5个中医临床重点专科,聚焦临床常见病、多发病,规范诊疗方案,提高疗效,打造特色品牌;积极开展中医药知识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鼓励西医学中医,进一步优化中医药专业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业务能力;发挥县中医医院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基地示范作用,制定基层中医药人员指导培训计划,提高基层中医药人员业务能力。
(四)深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中医科室规章制度,住院病历、中医处方等医疗文书的书写规范。依托县中医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积极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要加大中医药临床科室建设,加强中医药在常见疾病诊疗工作中的应用,按要求配备和使用中药饮片及中成药,在中医药处方数量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方面达到相关要求。
(五)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按照《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等要求,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各医疗机构在公共卫生服务居民健康档案建立中,要运用中医理论开展居民体质辨识工作。积极推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利用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开展防病治病工作。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广泛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和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城乡居民的中医药预防保健能力。制定中医药健康教育处方,运用中医药的知识和方法开展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针对慢病患者制定个性化中医药治疗方案。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预防工作。
(六)突出中医药文化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率知晓率。加大对中医药文化总结、整理、宣传的力度,推动中医药文化体系建设。各医疗机构要从建设中医特色诊疗区、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特点。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中医药宣传工作,使群众了解中医药、认识中医药、认同中医药、使用中医药、感受中医药文化,实现基层中医药服务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90%,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常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