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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3-0001019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办字〔2023〕17号
  • 成文日期 2023-08-24
  • 发布日期 2023-08-25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陵政办字〔2023〕17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陵县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陵政办字〔2023〕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兰陵县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陵县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打造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原则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充分发挥教育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深化乡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建强优秀教师队伍,关爱特殊儿童群体,提升教育内涵质量,加快推进教育城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教育现代化强县。

到2027年,城乡一体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全面建立,乡村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办学条件全面改善,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乡村群众教育满意度进一步增强,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之比降至1.05以内。到2035年,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乡村教育独具特色,服务引领乡村振兴的功能充分发挥,形成覆盖城乡、普惠共享、公平持续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全面加强党对乡村学校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加强乡村学校党建带团建、队建,推动党团队育人链条相衔接、相贯通。乡村学校“一校一案”制定全环境立德树人实施方案,并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责任,突出学校、家庭、社会、网络、心理五维协同,推进德育队伍梯级培养,丰富德育体验载体构建,打造特色德育品牌活动,实现“一月一主题、月月有活动”。开展乡村文明校园、绿色校园、书香校园、温馨校园创建活动,以办学理念为核心,因地制宜改造提升校园文化建设,使校园更加规范标准、安全卫生、温馨舒适,持续强化校园环境育人功能,让校园处处成为德育场所。加强乡村学校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标准化建设,发挥市县级家校共育示范学校带动作用,适时遴选推荐优秀家长学校及优秀家长学校课程。依托文明实践所(站),普遍建立社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充分利用乡村自然人文资源,组织非遗传承人、能工巧匠、致富能手、乡贤名士进校园,以校本课程、课后服务等形式,开设特色课程,丰富课堂内容,不断挖掘乡村育人元素,形成育人合力。(县委教育工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妇联、县教体局、县发改局、县文旅局配合)

(二)全面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实施乡村学校标准化建设系列工程,到2027年所有乡镇(含街道,下同)驻地学校均达到省定II类以上办学条件标准。全面改善乡镇驻地学校寄宿条件,支持有需求的地方在乡镇驻地改扩建一批寄宿制小学。实施乡村幼儿园规范化建设系列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3岁以下幼儿,补齐乡村幼儿园游戏场地、保教设施、幼儿书籍、玩教具等短板,2027年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部达到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保障校车接送和午餐标准配备等服务的基础上,稳妥撤并办学质量低、生源持续萎缩的小规模学校或教学点,妥善处置撤并学校或教学点资产。(县教体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警大队配合)

(三)优化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实施乡村教师配备工程,加强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配备,县机构编制部门要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根据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及时核定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对偏远山区等生源少、教学点较多地区的中小学,或年级学生数达不到标准班额的农村学校、教学点,可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配备教职工编制。按照国家课程改革和开齐开足课程的需要,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逐步配齐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全面实行乡村学区内教师“走教”制度,在考核评价、绩效分配、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走教”教师倾斜,由学校统筹制定具体政策。持续落实公费师范生培养制度,为乡村学校培养优质师资。深入实施师范生实习支教计划。全面落实“县管校聘”改革,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农村学校服务期制度,实行新任职教师前两个聘期城乡学校捆绑聘用制度,自2023年起,新招聘教师应优先满足乡村学校需求。新任职的省属公费师范生原则上到城区学校跟岗锻炼1—2年后返回乡村学校任教,其农村服务年限可分段合并计算。(县教体局牵头,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配合)

(四)着力建强乡村教师队伍。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学历提升计划,2027年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学历普遍达到本科层次。抓好乡村教师培训,全面提升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稳步推进省级县域教师教育协同创新试点项目暨全县教师梯级发展工程。每年遴选推荐一批青年骨干教师参与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严格落实省、市关于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有关规定,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省定标准,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教学能手和县级以上优秀教师等要占一定比例,实现城乡之间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县教体局牵头,县委编办、县人社局配合)

(五)加强乡村教师关爱激励。按规定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支持各乡镇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周转宿舍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探索开展乡村教师共有产权住房试点。根据各初级中学需求持续推进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满足乡村教师居住和生活需要,力争覆盖到小学、幼儿园等各个学段教师需求。有条件的学校可安排教师通勤班车。落实乡村教师年度健康体检制度,由同级财政单列资金予以保障。县教体局要根据乡村教师居住或工作地点,统筹就近就便妥善解决其子女入园、入学问题。在最美教师、特级教师等各级各类宣传选树、资质评定中向乡村教师予以倾斜。落实乡村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加大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力度,提高教学实绩权重。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依照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和社会救助。(县教体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资源规划局配合)

(六)培育配备乡村优秀校长。实施乡村校长培养工程,加大乡村优秀校长培育配备力度,严格校长选任条件,遴选一批政治素质好、教学水平高、综合能力强的城区年轻(专业化)校长后备干部到乡村担任校长(副校长),到2027年底,县域内45周岁以下乡村学校校长(含副校长)原则上达到50%以上。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城乡定期交流轮岗机制,在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2个任期的校长或副校长,原则上应进行城乡学校交流,力争用3—5年左右时间完成乡村学校校长轮换。实施乡村校长市县级专题培训,新任职校长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岗前任职资格培训,5年内实现校长轮训全覆盖。(县委教育工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教体局、县人社局配合)

(七)全域推开强镇筑基改革。全面增强镇域驻地教育公共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指导各学校积极创建省市级试点,“十四五”期间遴选并支持6个以上乡镇开展省市级试点改革,在省市级试点基础上,逐步实施全县域推进。组织年度考核评价,建立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完善农村学校管理机制,结合义务教育学区制度,选优配强乡镇学区(联区)主任,主任由乡镇驻地的初中或中心小学校长兼任,教育指导员由乡镇驻地的中小学相关人员兼任,负责学区(联区)教育教学业务管理工作。通过联席会议等方式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实现学段衔接、贯通培养。推进乡村公办初中、小学、幼儿园按学段整合为三个或多个独立法人机构,实行“一校多区、一园多点”一体化管理模式,提升教育资源管理使用效益。(县教体局牵头,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人社局配合)

(八)构建城乡协作发展共同体。实施强校扩优梯次发展行动,以集团化、联盟化等方式,通过“1+N”托管、挂牌等方式推动城区优质学校与乡村学校结对共建,签订协议、捆绑评价,2023年县域内乡村学校强校扩优覆盖率达到40%以上,2025年实现结对全覆盖。完善城乡学校一体化教研制度,支持城区名师、学科带头人等在乡村学校建立工作室。以城区优质学校为龙头,建立城乡教研共同体,推广乡镇间联片教研模式,提高乡村学校教研水平。全面落实县教研员定点联系学校、帮扶乡村学校制度,县教研员每人至少联系2处乡村学校、每人至少帮扶2所乡村学校,每学期到联系学校指导教学、参加教研活动不少于5次。积极推动全县网络教研对乡村学校的全覆盖。积极协调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乡村学校建立实习实训、教科研基地,选派专业人员支教送教,支持乡村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县教体局牵头,县科技局配合)

(九)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内涵发展。实施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计划,深化高中招生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加强高中师资队伍建设,逐步提升高中教育质量。扩大高中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各高中学校协调发展。实施高中强科培优计划,支持部分高中建设省、市级学科基地,深化特色高中建设,促进特色多样办学。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构建集五年制高职教育、中职教育、技工教育、社区教育、开放大学教育、技术技能培训为一体的现代中职教育体系。(县委教育工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教体局、县人社局配合)

(十)创建乡村学校特色品牌。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实施乡村学校美育体育“一校一品”行动计划,指导乡村学校开发田园课程、田园游戏,开展耕读教育,组建体现区域风貌、彰显当地特色的文化、艺术、体育和实践活动社团,适时组织评选,至2027年,每年遴选推荐一定数量乡村学校特色精品示范课程。发挥好乡村少年宫作用,每年遴选建设一批乡村学生研学基地,推动基地、学校联合开发乡村研学课程,支持每所学校建设至少1处劳动实践场所,鼓励学校开发“责任田”“农事园”,设立集体劳动周,将劳动教育课堂延伸到大自然。发挥“流动少年宫”作用,省市级青少年宫与乡村学校建立定点联系机制,将优秀师资及特色艺体、科技课程送到乡村学校,合力推动学校特色课程和社团开发建设。实施“乡村学生进城拓展视野计划”,建立城乡协作校际联盟,组织乡村学校学生进城开展研学旅行、志愿服务、职业体验等校外实践活动,引导乡村学校学生开拓视野、发奋图强。发挥乡村学校小班化优势,开展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鼓励乡村教育改革创新,支持乡村学校争取省级教学改革项目。(县教体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妇联、县文旅局配合)

(十一)加快教育数字化转型升级。实施乡村数字校园建设攻坚行动,在资源配置等方面予以倾斜,推动乡村学校网络提速扩容,支持乡镇驻地学校录播室建设,2025年全部实现“千兆进校、百兆进班”、乡镇驻地学校录播室全覆盖,及时更新维护教室多媒体设备和信息化教学设备,夯实乡村教育信息化基础。推进乡村学校“互联网+”教与学模式改革,加强以同步课堂应用模式为基础,促进“三个课堂”(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模式在乡村学校普遍推广应用。依托现有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平台,分层分类汇聚优质学习资源,供乡村教师使用,推动乡村地区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常态化应用,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县教体局牵头)

(十二)优化乡村特殊儿童关爱服务。落实“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保障乡村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依托乡镇小学和初中实现乡镇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活动指南,按照“一人一档”原则动态完善留守儿童台账,实施“希望小屋”“希望学堂”等公益项目,促进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全面成长发展。健全乡村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失学辍学常态监测机制,“一人一案”跟进即时劝返措施。建立乡村学困生成长档案,健全个性化帮扶机制,保障学生完成学业。认真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学前教育阶段,免除困境儿童保教费,发放政府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发放生活补助,确保困境儿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关注孤困儿童和残疾儿童群体,确保乡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县教体局牵头,团县委、县残联、县民政局、县卫健局配合)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统筹协调。县委县政府将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县级层面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编制确定重点项目清单,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筹协调,县教体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落实具体推进措施。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推进乡村教育振兴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务求工作实效。(县教体局牵头,县委农办、县发改局配合)

(二)积极开展实验试点。坚持全域推进、试点先行,分领域、分专项遴选一批乡镇,开展建设试点。试点优先向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级示范区、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倾斜。鼓励各乡镇结合实际开展探索,打造本级试点,积累工作经验。(县教体局牵头,县委农办配合)

(三)充分利用研究平台。充分利用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建立的乡村教育发展研究平台,增配专业力量对乡村教育发展重点问题开展研究,设立乡村教育教学研究专项课题,对乡村学校和幼儿园质量发展、队伍建设、课程教研进行诊断、评价、指导。(县教体局牵头)

(四)严格督导考核。将乡村教育振兴纳入各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评价,将城乡间优质均衡综合差异系数作为对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县教体局制定乡村学校单独评价体系,树立科学的评价导向。(县委教育工委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办、县教体局配合)


附件:兰陵县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重点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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