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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ajj/2023-0000120
  • 发布机构 兰陵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预警信息
  • 发布日期 2023-06-05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应急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兰陵县应急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兰陵县应急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5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预案衔接

1.6 自然灾害现状

1.7 生产经营现状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3 预警与信息报告

3.1 突发事件分级

3.2 预警行动

3.3 信息报告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2 应急联动

4.3 应急终止

5 后期处置

5.1 救援总结

6 预案管理

6.1 应急预案的学习培训

6.2 应急预案演练

6.3 应急预案修订

6.4 应急预案实施

附件:1 各专项工作组组成.docx

附件:2 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小组成员.docx

附件:3 各有关镇街、部门值班电话.docx

附件:4 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处置措施.docx

附件:5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doc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增强全县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 (以下简称 突发事件) 的处置能力,规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 程序,及时有效地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 稳定,特制定本部门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 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生 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兰陵县突发事件总体应 急预案》《兰陵县危险化学品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 案》《兰陵县工贸行业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兰 陵县非煤矿山一般以上事故应急预案》《兰陵县森林火灾应 急预案》《兰陵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兰陵县地震应急 预案》《兰陵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兰陵县防汛抗旱应 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兰陵县应急管理局应对发生在我县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科学施救。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 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坚持先 避险后抢险、先救人再救物,用尽一切手段、力量和方法, 遵循科学原理、制定施救方案。

(2) 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坚持应急救援与事前预防 相结合,加强重点风险管控,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夯实基础 建设,做到演练常态化、实战化,常备不懈。采用先进预测、 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强化监测预警分析,做到早发 现、早报告、早控制。

(3) 快速响应,果断处置。第一时间报告信息,第一 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全力处置应对,第一时间掌握并上 报灾害信息为处置决策提供业务保障。

(4) 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 导下,坚持“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方案、 统一实施”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人力、物资、设备、技术 和信息有机配置,快速高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 全面防控、保持稳定。全面排查评估风险,避免 事故升级或次生、衍生灾害;妥善安置伤亡人员,抚慰伤亡 者家属,必要时做好相关心理疏导;确保水、电、食品、帐 篷等应急物资供应,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 协调全县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具体负责 实施地震、地质、防汛抗旱、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的应急处 置及减灾救灾相关工作;负责工贸、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 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5 预案衔接

本部门预案与《兰陵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兰陵 县危险化学品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兰陵县工 贸行业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兰陵县非煤矿山 一般以上事故应急预案》《兰陵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兰陵 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兰陵县地震应急预案》《兰陵县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兰陵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相衔接。

1.6 自然灾害现状

在自然灾害领域,我县受所处的地理位置和全球气候条 件影响,各类自然灾害时有发生。

1.6.1 防汛抗旱方面

兰陵县属暖温带季风气候半湿润区,一年四季分明,雨 热同季。春季多风,空气干燥;夏季雨水集中,多灾害性天 气,秋季温和凉爽,天气晴朗,冬季长冷,雨雪稀少。水资 源时空分布不均匀,不仅年内变化大,而且年际之间分布也 极不均衡。每年 70%以上的降雨集中在 6—9 月份,致灾性暴雨洪水往往发生在一、两次大暴雨之中,洪水突发性强,令 人防不胜防。突发集中短时强降雨时,洪水生成快,低洼地 带容易形成积水内涝,短时易出现灾情,给抗洪抢险和排涝 工作带来很大困难。旱灾贯穿于全年,春季、冬季一般比较严重,有时夏季 降雨少,会有短时干旱。本县地表水资源主要靠降雨径流产 生,通过水利工程拦蓄,一旦无降雨,易发生干旱。

1.6.2 森林防火方面

兰陵县为省级森林防火重点县,林地总面积为 30393.51 公顷。省级森林防火重点乡镇为:下村乡、鲁城镇、尚岩镇、 车辋镇、大仲村镇。省级森林防火重点村 278 个,分布在 12 个乡镇。重点林区为:下村乡抱犊崮林区、尚岩镇文峰山林 区、大仲村镇郎公寺林区。随着林区内生产生活和进入林区 游玩人员等用火相互交织,火源管控难度增大。本县林区及 其附近区域内存在多处墓地坟头,传统节日存在祭祀烧纸现 象。到春秋季农忙时节仍会出现零星的烧荒行为,发生森林 火灾的不确定因素增加。

1.6.3 地质灾害方面

我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 塌陷等。

崩塌、滑坡、泥石流主题要分布在鲁城镇、尚岩镇、下 村乡、车辋镇、矿坑镇、大仲村镇等乡镇,以及公路、水渠及其他工程建设中未得到有效治理的区域。受短时间强降雨 影响较大,主要发生在 7 月至 8 月降水相对集中期间和台风 过境或影响期间。

地面塌陷主要是矿区采空塌陷,采空塌陷受降雨等影响,全年都有可能发生。主要分布在兰陵镇。

1.6.4 地震灾害方面

兰陵县地处山东省西南部,处于郯庐断裂带,有着特殊 的地震地质构造环境,近年来,华北地区潜在灾害性地震风 险加剧,山东内陆及近海地区小震频发。我县人口密度大,地震形势复杂严峻,潜在地震灾害风险大,防震减灾任务十分艰巨。

1.6.5 气象灾害方面

我县气象灾害也多呈现周期性和季节性,如雷暴、冰雹、暴雨主要出现在春末夏初和夏季。大雾、大风、干旱主要出 现在春、冬季,秋季灾害性天气相对较少。

大风灾害:冬季和春季,伴随着冷空气的爆发,经常出 现的是大范围的寒潮大风,以偏北风为主,气温低、持续时 间较长,给工农业生产及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夏季的 大风主要是强对流天气及台风大风,常与雷暴、暴雨等强对 流天气同时出现,破坏力巨大,严重危害人们的生命财产安 全。

雷电灾害:雷电灾害有两类,一类为直接雷电灾害,会直接击死击伤人畜,击坏输电线、建筑物,甚至引发火灾。 另一类为感应雷击灾害,主要以电磁感应和过电压波的形式 对电子设备造成损坏。随着微电子设备增多,这种危害越来 越严重。

冰雹灾害:冰雹出现时,常常伴有大风、剧烈的降温和 强雷电现象。一场冰雹袭击,轻者减产,重者绝收,对农业 危害很大。猛烈的冰雹打毁庄稼,损坏房屋,人被砸伤、牲 畜被砸死的情况也常常发生;大的冰雹比鸡蛋还大,会致人 死亡、毁坏大片农田和树木、摧毁建筑物和车辆等,具有强 大的杀伤力。

大雾灾害:大雾主要出现在8~12 月,带来出行时间和 行程延误的增加,将直接影响道路的通行能力。特别是在交 通流量较大的路段,会导致较为严重的交通拥堵,甚至瘫痪, 大雾天气也是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诱因之一。大雾对人体健 康也有害,因为雾气中含有多种危害人体健康的元素,容易导致呼吸道感染。

1.7 生产经营现状

全县非煤矿山较多包括地下矿山和露天矿山。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主要有冒顶片帮、 中毒窒息、触电、边坡滑坡、 水害、火灾、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爆破器材爆炸等事故。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主要有 危化品火灾、爆炸、泄漏、 中毒,烟花爆竹火灾、爆炸等事故。

工贸企业主要涉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 织等行业,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主要有火灾、爆炸、触电、 机械伤害、 中毒和窒息等事故。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以 下简称“应急指挥小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各专项工 作组 (详见附件 1) ,各专项工作组具体承办有关工作。与县 有关专项应急预案的指挥机构实行联动机制,一旦发生突发 事件,同步实施应急响应,在县专项应急指挥部与局党委领 导下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指挥小组组成如下 (详见附件2):

组 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各分管领导

成 员:县应急管理局各科室负责人。

2.1.1 应急指挥小组职责

(1) 分析研判突发事件发展趋势,决定本预案的启动、终止。

(2) 组织指挥应急管理局职责范围内的生产安全类、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督导检查工作落实。

(3) 成立现场工作组,指导、协调属地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和现场救援工作。

(4) 根据救援工作需要,邀请相关专家参与事故救援。

(5) 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我局事故应对工作开展情况。

(6) 完成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2.1.2 应急指挥小组成员科室职责

(1) 办公室:负责接收县委、县政府及有关上级部门 的批示、指示,迅速呈报局领导;传达上级领导关于事故救 援工作的指示和意见;负责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科室的组 织协调;负责应急救援车辆保障工作;按局党委工作安排参 加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2) 财务工作组:负责救援、救灾物资的验收、登记 入库工作;按局党委工作安排参加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3) 巡查督查科:参与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现场指 挥协调工作;按局党委指示向市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 县政府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相关事故信息、事故救援进展 情况;参与相关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局党 委工作安排参加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4) 综合科:参与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协 调工作;承担县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按局党委工作安排 参加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5) 调查评估科:参与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协调工作; 负责沟通对接县政府办公室及市安委会办公 室,负责协调其它行业领域部门提供其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 位信息;参与相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 危险化学安全监督管理科:参与相关突发事件应 急救援现场指挥协调工作;负责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 储存单位及化工、石油 (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 、医药和 烟花爆竹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信息;提供事故救援和调查处 理相关基本数据与信息;收集事故信息,及时向局领导及相 关科室报告有关事故信息及事故救援进展情况;会同专家提 出事故救援工作指导意见;参与相关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调 查处理等工作;按局党委工作安排参加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7) 安全生产基础科:参与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现 场指挥协调工作;负责提供工贸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 轻工、纺织、商贸) 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信息;提供事故救援 和调查处理相关基本数据与信息;收集事故信息,及时向局 领导及相关科室报告有关事故信息及事故救援进展情况;会 同专家提出事故救援工作指导意见;参与相关事故应急救援 及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按局党委工作安排参加各项应急救 援工作。

(8)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参与相关突发事件应 急救援现场指挥协调工作;负责提供非煤矿山行业生产经营 单位信息;提供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相关基本数据与信息;收集事故信息,及时向局领导及相关科室报告有关事故信息 及事故救援进展情况; 会同专家提出事故救援工作指导意 见;参与相关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按局党 委工作安排参加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9) 规划统计科:负责调集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专家信 息;调度相关科室汇总生产安全事故信息,通过事故信息直 报系统上报生产安全事故;按局党委工作安排参加各项应急 救援工作。

(10) 党建工作科:按局党委工作安排参加各项应急救 援工作。

(11) 行政许可科:按局党委工作安排参加各项应急救 援工作。

(12) 政策法规科:参与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现场指 挥协调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新闻媒体联系;负责沟通协 调事故新闻的报道、信息发布等相关工作;承担应急管理、 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等工作;按局党委 工作安排参加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13) 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参与相关突发事件应急 救援现场指挥协调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负责各类 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提供相关事故应急预案信息;按局党委 工作安排参加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14)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与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协调工作;参与相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 理工作;按局党委工作安排参加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15) 防汛抗旱和火灾防治科:承担防汛抗旱指挥部办 公室 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的服务保障工 作;会同专家提出事故救援工作指导意见;与气象、水利、 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接合作,分析研判灾情信息,协调做好 台风等极端天气、汛情旱情的监测预警、灾害预防、信息上 报等工作。

承担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森林 火灾应急救援的服务保障工作;会同气象、 自然资源、农业 农村局等部门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灾害信息 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根据火险等级预报和高火险天气预警 信息,提前落实分级响应措施;会同专家提出事故救援工作 指导意见;协调相关部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进行森林火灾 统计,建立火灾扑救工作档案,上报森林火灾信息等工作。

(16) 减灾救灾科:负责灾情核查、损失评估、信息上 报、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 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及应 急救援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 使用工作;根据局党委指示,按时调拨救灾款物;组织协调 有关部门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补 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灾害信息上报等工作。

(17) 地震台:负责全县地震灾害防御工作,对全县抗 震设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地震次生灾害 防御和防灾工作;会同专家提出事故救援工作指导意见,组 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的服务保障、地震信息上报等工作;按 局党委工作安排参加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18) 应急救援指挥服务中心:参与相关突发事件应急 救援现场指挥协调工作;参与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按局党委 工作安排参加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镇街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和 全县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应急指挥平台系统的日常 运行维护,对接、调试与市局、有关部门、镇街应急管理机 构、救援队伍的视频图像数据互联互通;负责救援指挥的现 场协调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层面应急救援队伍、社 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承担应急直升机使用申请及服务保障 工作。

(19) 应急保障服务中心:承担全县应急管理服务保障 工作;承担与各物资仓库和储备中心的协调联络,救灾、救 援物资的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参与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工作,提供现场救援后勤保障服务;按局党委工作安排参加 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各成员科室除承担上述职责外,还应根据应急指挥小组 要求,承担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2.1.3 现场工作组职责

现场工作组是按照应急指挥小组要求,指定成立并派往 事发地的临时工作机构。根据事故发生类型及性质,成立危 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工作组、非煤矿山事故现场工作组、工贸 行业事故现场工作组、森林火灾现场工作组、地质灾害现场 工作组、地震灾害现场工作组、 自然灾害救助现场工作组、 防汛抗旱现场工作组等不同类型的现场工作组,由局分管领 导或局党委指定人员作为现场工作组负责人,相应业务科室 负责人及科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现场工作组的职责如下:

(1) 了解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及时向专项工作组报 告事故现场情况。

(2)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现场救援措施, 严格按措施指导抢险救援工作。

(3) 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力量进行抢险救援。

(4) 负责实时研判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随时修订、 完善、调整救援措施。

(5) 救援中遇到可能危及救援人员安全的风险时,负 责采取临时停止救援等措施,保证救援人员的安全,并向应 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

(6) 根据现场研判,负责提出救援结束的建议, 由应 急救援指挥小组组长宣布现场救援工作结束,各救援队伍方 可撤出。

2.1.4 应急救援专家职责

(1) 参加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的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 救援方案。

(2) 研究分析事故灾害形势演变和救援技术措施,为 应急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3) 提出有效防范事故扩大的具体措施和建议。

(4) 对事故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建议。

3 预警与信息报告

3.1 突发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 影响范围等因素,从低到高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 大四个级别。一般事故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先期处置,必要 时报请县政府启动县专项应急指挥机构 (机制) 组织应对。

3.2 预警行动

全局各有关科室要加强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风险监测分

析,对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要及时发布预警,按照相关应急 预案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及时向相关镇街和单位发布预警信 息或警示提示, 同时通知专家和救援队伍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3.3 信息报告

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或业务科室接到县委、县政府或有 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转来的事故信息报告后,应立即核实 并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必要时可直接上报局主要领导。

事故信息报告按《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办法》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 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及各科室工作职责执行。

报告内容一般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 源、性质、简要经过、影响范围 (含环境影响) 、人员伤亡 和失联、房屋倒塌损坏、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损毁、现 场救援和已经采取的相关措施等工作开展情况。

4 应急响应

应急指挥小组决定启动本预案后,小组成员按照各自职 责和局党委工作安排,迅速召集相关人员集结,视情协调、 调动相关救援队伍、专家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救援工作。

4.1 分级响应

本预案应急响应从高到低分为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两个 等级。

二级响应: 当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事件性质不严重、 社会关注度不高的一般突发事件时,应急指挥小组启动本预 案二级响应,派出现场工作组指导协调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 援。

二级响应措施:

(1) 应急指挥小组召集专项小组成员单位,研究处置方案。

(2) 应急指挥小组指定负责人带队赶赴事故现场,指 导协调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开展。

(3) 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

(4) 根据突发事件危害程度,组织现场人员撤离或者 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

(5) 及时通知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影响的单位和人员。

(6) 维护事故现场秩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7) 向应急指挥小组报告现场救援情况。

一级响应:当发生造成人员伤亡或性质严重、社会关注度高的一般以上突发事件,或者突发事件升级需要将二级响 应提升为一级响应时,由局主要领导决定启动一级响应。应 急指挥小组在县政府专项应急指挥机构 (机制) 组织协调下 处置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一级响应措施:

在二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 应急指挥小组召集相关人员,研究处置方案。各 科室按照职责分工,收集整理突发事件情况和应急处置所需 信息,会商决策。

(2) 根据局党委工作安排, 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报 请县政府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响应。

(3) 应急指挥小组研究救援方案,调集专家、救援队 伍和救援装备赴现场救援,协调县有关部门配合支援;涉及外县区的,及时予以通报;落实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指 示,采取进一步处置措施。

(4) 根据事故情况增派人员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导 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开展。

(5) 根据突发事件危害程度的增加,扩大警戒区域及 人员转移范围。

(6) 启动县级预案后各有关科室根据相关职责,协调 相关行业领域有关部门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4.2 应急联动

按照县相关专项预案规定,县级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后成 立现场指挥部,县级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件 救援处置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小组及现场工作组立 即转入县级现场指挥部,并按照指挥部工作安排及职责开展相应工作。

4.3 应急终止

当救援任务完成,根据现场工作组研判,事故次生、衍 生灾害消除, 由应急指挥小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5 后期处置

5.1 救援总结

应急指挥小组应完整、准确地记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 重要事项,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复盘分析,总结经验教训, 提出改进措施,妥善保管相关原始资料和证据;在应急救援终止后,将应急救援信息移交事故调查。

6 预案管理

6.1 应急预案的学习培训

按局党委工作要求,预案管理科组织、指导各科室学习 《兰陵县应急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各科室应熟悉掌握应急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预案文本,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6.2 应急预案演练

在局党委的指导下,预案管理科负责制定应急演练计 划,原则上每两年要组织一次演练。演练结束后要进行评估, 分析存在的问题,将演练情况及评估报告存档。

6.3 应急预案修订

在局党委的指导下,预案管理科定期评估、分析评价预 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 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预案使用情况及时进行预案修订。

6.4 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各专项工作组组成

2.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小组成员

3.各有关镇街、部门值班电话

4.有关生产安全事故、 自然灾害处置措施

5.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附件【各专项工作组组成.docx
附件【各有关镇街、部门值班电话.docx
附件【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小组成员.docx
附件【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处置措施.docx
附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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