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兰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提升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8号)、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山东省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商字〔2021〕1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乡村振兴,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为抓手,以提升农村电商应用水平为重点,加强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健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产销对接,探索数据驱动,构建适应消费需求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使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兰陵经济增长新引擎,助推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为全面实现兰陵乡村振兴提供强劲动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造升级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带头人,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应用和推广,促进农产品网络销售,提高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积极探索有效的电商助推乡村振兴模式,打造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样板。力争到2023年,构建成熟完备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1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升级改造16个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成100个左右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1个县级公共物流配送中心,整合4家以上快递物流企业,建设智慧物流系统平台,推动物流统仓共配,降低农村物流成本,镇级物流站点实现全覆盖,并实现快递到村延伸,建立起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以邮政、供销、农村商贸流通企业等为重点,推动流通企业加快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升级,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打造适应本地消费需求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农村电商带头人,提升农村电商带头人培训针对性,构建长期培训机制。全县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等指标整体增速高于全省农村平均水平。
三、实施内容
(一)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1.升级改造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对现有的兰陵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完善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形成集办公、培训、孵化、线上线下展示于一体的综合性园区,涵盖人员培训、直播运营、孵化支撑、营销策划、网货研发、金融服务、数据报送等功能,统筹推进加工、包装、品控、营销、金融、物流、培训等服务,加强品牌和标准建设,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率,实现对镇、村两级服务站点的建设和日常运营管理。积极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和创业人员进驻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吸引不低于20家各类电商企业入驻。
2.建设镇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依托镇级便民服务站、公共服务中心或镇驻地商场、超市、邮政三农服务站等机构,通过整合邮政、供销、快递、金融等资源,建设16个镇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
3.建设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建成100个左右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按照要求统一设置门牌,标注“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兰陵县某乡镇(街道)某村电商服务站”,为村民提供代买代卖、信息资讯等便民服务。
(二)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
4.建设县级公共物流仓储配送中心。整合县内快递物流企业,建设1处集仓储、物流、分拣、配送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多功能县级公共物流仓储配送中心,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推进物流信息化建设,建立共同配送的物流机制,提高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提升县域物流快递配送能力,发展智慧物流。整合县域内“邮政、三通一达”等快递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重组城乡物流配送运输团队,建设以上行为主的农产品仓,以下行为主的工业品仓,实现统配、统收,降低管理成本。
5.建立共同配送的物流服务体系。支持物流管理系统软件建设,依托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共配管理系统,实现实时查询、跟踪服务等功能。以村级电商服务点为主体,搭建村级物流服务网点,覆盖区域内网购品的配送和网销品的收集转运。积极与省内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生鲜连锁超市开展农批零对接、农超对接、农社对接等各种形式的产销对接,进行直供直销,打通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 配置统一标识的“兰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快递物流配送专用车”,重点支持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实现县级物流统仓共配中心到各乡镇和村级快递物流站点每日配送,打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物流瓶颈。
6.探索农产品冷链物流。针对兰陵生鲜农产品积极探索建设集产地预冷、冷冻运输、冷库仓储、定制配送等为一体的全冷链物流,为兰陵蔬菜农产品产业发展电子商务提供物流配送支撑。加强全县农产品分级、包装、营销等环节的发展,加强产地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类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商贸服务企业、冷链物流企业等升级改造冷链物流设施。科学规划和布局冷链物流配送基地,支持相关企业。建设小型冷库,重点帮助“一乡一品”、“一村一品”农产品的冷藏保鲜和低温运输,提升农产品的品质保障,促进农产品上行。
(三)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
7.整合本地商贸流通网络。推动农村地区商贸流通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强与电子商务、金融保险、移动支付等资源对接,促进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优化重组,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建立面向乡村的商贸服务体系,整合农资、工业品、日用消费品等商品,建立产品丰富的商贸服务平台。构建完善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和农村网络消费服务体系。
8.构建直供直销服务体系。引导支持本地大型流通企业以乡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开展集中采购、集中配送、直销直供等业务,完善乡村优质产品,满足农村居民生活和消费需求。依托镇、村级电商服务站点等资源,建立完善商贸配送线路,实行配货上门,更好地满足农村居民消费需求。
9.开展各类消费活动。鼓励举办区域性且具有农村市场特色、主题鲜明的节会活动激活农村消费潜能,依托社区电商团长、电商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发起社群营销,开展产品团购、预售等活动,创新消费模式和供给方式,推动本地商贸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促进消费品下乡。
(四)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
10.建设电商人才孵化基地。以现有电商园区为基础,打造电子商务创新创业的人才孵化基地,着力开展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加强对返乡人才、大学生、退伍军人、合作社社员等开展电商理念培训、技能方法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等不同层次培训。围绕拓宽农村特色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完善产品包装、摄影美工、直播带货、网店运营等课程,根据实际需求丰富直播带货、社交电商等培训内容,为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提供支撑。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实践教育和转化机制,对培训进行跟踪,提供后续实践指导和创业孵化服务,确保培训实效,计划培训各类电商人才1000人次以上。
11.建立培训长效机制。健全培训转化机制,注重跟踪服务,指导对接就业用工,与县内优质电商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强化电商培训与就业用工对接,建立人才交流合作双向选择机制,培育一批农村互联网“双创”带头人和一批直播电商人才,推动返乡创业创新,助力乡村人才振兴。
四、资金安排
(一)资金规模。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计划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0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对列入综合示范范围的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承办企业,并按相关规定予以补助。
(二)支持范围。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构建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等工作。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工作经费、物流补贴、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县级公共物流仓储配送中心租金及购买流量等支出。
县级财政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奖励补贴、宣传推介、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县级公共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场所租赁、基本运行、审计、咨询等费用以及其他中央专项资金不能列支的费用支出。
五、组织实施
(一)启动筹备阶段(2021年7月—2021年9月)
对全县产业特色、经济发展、电商主体、物流现状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制定完善的项目实施方案,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兰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工作专班,召开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动员会,广泛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调动各方参与示范的积极性,营造示范工作创建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0月—2023年2月)。
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办主体。指导承办主体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督促其按实施方案全面推进项目建设,确保示范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2.全面启动项目建设。推进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等项目建设,全面达到工作规划目标。
3.围绕实施目标、主要任务、重要工作,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适时开展参观交流,推广先进经验,确保示范创建工作按照时序要求整体推进。
(三)绩效评价阶段(2023年3月—2023年4月)。项目建设工作全部实施完成后,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绩效考核办法,承建实施主体按照时限要求进行自查,并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县工作专班组织项目检查和自评,将评价结果作为后续支持项目及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总结提升及推广阶段(2023年5月—2024年6月)。
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逐条细化整改,按时完成整改提升,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在整改提升的基础上,全面总结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经验,形成电子商务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大对典型企业、典型示范点的宣传推广,为县域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长远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兰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专班,全面统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开展;各镇(街道)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抓落实、精干力量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由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相关事宜。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升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能力和业务素质;及时总结项目推进中的经验做法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发挥示范效应。
(二)明确职责分工及健全监督机制。制定兰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验收办法。县财政局、县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定期督查项目进度,定期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并引入第三方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对在综合示范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对虚报进展、材料数据不实等行为给予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强化工作指导。县工作专班、县商务局要加强对本项工作的督查考核和业务指导,把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作为全县重点工作来抓,纳入全县目标考核内容,每月开展督查考核。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大力宣传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各项举措,增强企业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工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兰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专栏”,推行综合示范政务公开,及时、全面、集中地公开综合示范工作相关信息;县商务局、承办主体及时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及时更新项目进展、资金拨付以及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等材料。
(五)加大总结宣传推广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县内主流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开辟专栏,推介电子商务优秀网站和典型案例,全方位、多角度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宣传报道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的举措、进展及成效,树立先进典型,推进示范引领,营造良好的电商发展氛围。
附件:兰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专班及各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
兰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专班及各单位职责分工
一、领导专班成员名单
组长: 刘 波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宋志强 副县长
成员: 孙启全 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徐顶峰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督查考核服务中心主任
马新华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贾传龙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玉金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石 玺 共青团县委书记
李荣红 县妇女联合会主席
张广远 县财政局局长
王志乾 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局长
宋 剑 县商务局局长
刘砚秋 县审计局局长
车彦苍 县发改局局长
黄丛兴 县统计局局长
王庆贺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献华 县文旅局局长
朱付伟 县工信局局长
陈向营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 华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闫 永 县税务局局长
刘建祥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
刘 尚 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苏东丽 县邮政公司总经理
吕敬丽 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李 洋 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李 兵 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地点设在县商务局,宋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专班主要职责
负责做好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督促和检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成员单位工作推进及政策配套落实情况。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
三、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建立工作机制,协调解决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县委组织部:依托“兰陵党建”可视化信息平台,为商务局开展电子商务理论技能培训提供信号传输技术保障。
(三)县委宣传部:利用各类媒体普及电子商务知识,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氛围。
(四)县委督查考核服务中心: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督导工作。
(五)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组织现代农业电子商务培训,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利用电子商务手段开展网络销售,拓宽销售渠道,提升信息化水平;负责农产品标准化与品牌化的提升。负责组织全县有一定学习和劳动能力的困难人员积极参与电子商务应用和培训,充分运用发挥好农村电子商务助力乡村振兴作用。
(六)团县委、县妇联:负责组织、指导青年、妇女网商创业,负责青年、妇女网商创业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农村青年、妇女电子商务培训;招募推荐农村电子商务站点服务人员;征集青年、妇女领域农村电商特色产品。
(七)县发改局:支持农村电子商务领域重大项目建设,规范农村电子商务交易价格行为。
(八)县人社局:负责把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培训纳入到全县就业创业培训体系,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电子商务专业知识培训;将电商经营户纳入小额贷款担保政策扶持范围,为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资金支持。
(九)县商务局:牵头组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各项工作,协助县政府制定出台电子商务相关扶持政策,组织电子商务培训,整合县域商贸流通、仓储物流、商业网点、售后服务等资源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承担工作专班办公室日常事务。
(十)县财政局:负责全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相关经费的落实和保障,审核、兑现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政策资金。
(十一)县审计局:负责审计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的使用。
(十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对电子商务企业(网店)的商标品牌注册建设工作,加强对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网店)诚信教育和商品监管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负责做好食品及外用药品类电商产品的质量监管工作。
(十三)县文旅局:广泛宣传报道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典型人物,负责全县的旅游产品电子商务的推广培训工作,做好“互联网+特色旅游”工作。
(十四)县统计局:做好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各项指标统计工作,指导做好各乡镇街道和电子商务行业统计工作。
(十五)县工信局:负责牵头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改善农村通信条件;负责做好工业企业电子商务推广应用工作。
(十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研究落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土地政策,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参与推进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和发展。
(十七)县税务局:负责落实电子商务发展的税收政策;完善和创新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税收征管方式。
(十八)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整合仓储、物流资源,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提高道路畅通率,降低电子商务物流成本。
(十九)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落实电子商务产业的信贷政策,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电子商务信贷的投放力度。
(二十)县供销社、县邮政公司:利用各自优势,进行资源整合,积极推进仓储中心、分销平台、物流快递、基层网点等方面的建设工作。
(二十一)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加强全县农村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通信条件,并对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在网络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十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做好本辖区内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和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宣传、培训和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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