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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2-0001753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字〔2017〕14号
  • 成文日期 2017-05-19
  • 发布日期 2017-05-20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兰陵县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兰陵县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
兰陵政字〔2017〕14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兰陵县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

兰陵政字〔2017〕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卞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兰陵县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兰陵政字〔2014〕40号)和《兰陵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兰陵办字〔2016〕34号)要求,现将兰陵县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

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共有87项。其中,行政处罚9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监督19项,其他行政权力47项。

2017年5月30日前,兰陵县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将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布的主要内容包括:实施主体、承办机构、权力事项名称、权力类别、实施依据及条款、实施对象等。

二、严格按照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行使权力

各乡镇(街道)对保留的权力事项要进一步优化运行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规范自由裁量权,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各乡镇(街道)不得擅自变更权力事项,确保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三、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责变化,及时调整完善。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的调整,由各乡镇(街道)提出,经县编办审核后报县政府审定。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


附件: 兰陵县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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