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加快我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技能人才整体素质,激发和调动广大技能劳动者学技术、比贡献的积极性,更好地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蒙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2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选拔范围和条件
兰陵县首席技师选拔范围为本县内各类所有制经济企业和社会组织中,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并在生产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重点从我县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中的相关企业中选拔。兰陵县首席技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担当意识强,为所在单位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在同行业中享有较高声誉。(二)个人职业技能在市级以上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县内同行业中处于拔尖水平。(三)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成果,具有绝招绝技,创造了具有县内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法或者县内同行业最高生产、销售纪录,在编制国家级标准工艺、工作法方面具有突出贡献,取得较好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四)在传技带徒方面成绩突出,所带徒弟多人成为企业(领域)技术骨干、在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五)兰陵县首席技师的选拔对象以中青年为主,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同等条件下优先从45周岁以下的高技能人才中选拔。(六)其他有突出技术特长、重大工作成果,为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高技能人才。选拔兰陵县首席技师,以近四年来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
三、选拔方法和程序
兰陵县首席技师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县直各有关部门、行业商会(协会)、各企业及中央、省、市驻兰陵有关单位负责推荐本单位、本行业系统候选人。不受理个人申请。兰陵县首席技师选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部署申报。根据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申报工作通知,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二)组织推荐。县直各有关部门、行业商会(协会)、各企业及中央、省、市驻兰陵有关单位受理申报后,组织专家进行初步评审,形成推荐人选。(三)资格审查。县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根据评选条件和标准,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形式要件审查,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四)评审遴选。县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在充分讨论和记名投票表决基础上,提出兰陵县首席技师建议人选名单。(五)考察公示。县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将建议人选名单在有关网站和申报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组织实地考察。(六)颁发证书。公示和考察均无异议的,提交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报县政府同意,县政府办公室发文公布名单,并颁发证书。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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