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2020年4月9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的通知》的通知(鲁卫函〔2020〕153号);2022年4月6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卫监督字〔2020〕3号);2022年4月19日,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关于全面开展2022年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临卫监督发〔2020〕8号)。

按照国家、省、市工作要求,2021年,全县开展了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们出台《兰陵县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主要目的是发挥信用监管在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确保我县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科学有序、优质高效推进。

二、筹备启动阶段(2022年2月)

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职业健康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省、市《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指南(试行)》。培训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全面摸清辖区内具有职业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数量,将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汇总后报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3月至9月)

1.根据省、市《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指南(试行》和《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和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我县“工作实施方案”,报送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2.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自查,向县卫健局提交《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风险评估和风险等级报告》。县卫健局根据用人单位所属行业、风险评估和风险等级报告等资料,划分风险等级(0、Ⅰ、Ⅱ、Ⅲ、Ⅳ级,0级风险级别最低,Ⅳ级风险级别最高)。风险等级为Ⅳ级、Ⅲ级的按照甲类(高危单位)管理,Ⅱ级的按照乙类(中危单位)管理,Ⅰ级、0级的按照丙类(低危单位)管理,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进行调整。(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3.开展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按照甲类企业监督覆盖率为100%,乙类企业监督覆盖率为10%,丙类企业监督覆盖率为2%。发现用人单位风险等级与实际不符的,在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过程中予以纠正。积极探索实现差异化、多元化监督执法、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执法模式。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在行业协会的带动下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等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工商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10月至12月)

对职业卫生分类分级工作进行自查评估,按要求编制职业卫生分类分级工作报告,迎接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的总结评估。(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政策详情咨询电话:0539-5211541

负责人: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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