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切实提高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全面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和管理水平,顺利完成2025年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督委办〔202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学前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总体规划。
三、提高普及普惠水平
到202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0%以上,全县普及普惠水平大幅度提高。
四、保障支持有力到位
实现幼儿园党组织工作全覆盖,幼儿园布局规划纳入城乡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体制更加规范。财政投入逐年加大,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到位,各项监管制度更加成熟完善,学前教育保障支持水平显著提升。
五、提升保育教育质量
办园条件进一步提升,教师管理制度更加规范,幼儿园保教管理更加科学。
全县普及普惠发展各项指标达到督导评估标准,顺利通过普及普惠县评估验收,全面建立起普及普惠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六、完善人员补充机制
按照《山东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逐步完成全县公办幼儿园编制核定工作,建立学前教师补充机制,及时补充幼儿园在编教师,逐年增加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数量,到2025年公办幼儿教师占比50%以上。
七、严格人员准入标准
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准入制度,新聘用的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教师资格,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不低于1:7,保教人员与幼儿的比例不低于1:9。
八、规范签订聘用合同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聘用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完善幼儿园教职工师德考核制度,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聘任的首要内容。
九、落实幼儿园教师定期培训和园长持证上岗制度
大力开展以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的幼儿教师培训,加强骨干教师培训力度。实施幼儿园园长任职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规范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标准,选派思想政治素质高、组织管理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并经园长岗位培训合格的学前教育工作者担任,不断提升办园理念和管理水平。
政策详情咨询电话:0539-5211821
负责人:佘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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