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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2-0002233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办字〔2022〕34号
  • 成文日期 2022-09-06
  • 发布日期 2022-09-06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兰陵政办字〔2022〕34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陵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兰陵政办字〔2022〕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农高区管委会:

《兰陵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总体规划(2021—2025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陵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总体规划

(2021—2025年)


为切实提高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全面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和管理水平,顺利完成2025年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督委办〔202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学前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总体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县政府“十四五”规划布局,全面构建均衡发展、充满活力的高质量学前教育体系,全面推动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保优、稳步发展”,满足全县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二、任务目标

(一)提高普及普惠水平。到202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0%以上,全县普及普惠水平大幅度提高。

(二)保障支持有力到位。实现幼儿园党组织工作全覆盖,幼儿园布局规划纳入城乡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体制更加规范。财政投入逐年加大,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到位,各项监管制度更加成熟完善,学前教育保障支持水平显著提升。

(三)提升保育教育质量。办园条件进一步提升,教师管理制度更加规范,幼儿园保教管理更加科学。

全县普及普惠发展各项指标达到督导评估标准,顺利通过普及普惠县评估验收,全面建立起普及普惠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科学规划幼儿园整体布局

1.科学编制规划。统筹谋划,综合考虑城镇化发展、人口分布流动、幼儿就近入园等各种因素,科学编制全县“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幼儿园建设布局,保障幼儿园建设布局与城镇建设、适龄幼儿人口分布相适应,满足适龄幼儿“就近入园”需要。

2.提高配套标准。全面提高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配备标准,严格落实每3000—5000人口设置一所6个班以上的幼儿园的标准要求。规模不足3000人口的居住区,规划部门进行区域科学统筹,合理规划幼儿园配建项目,确保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办成公办幼儿园。

(二)全面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1.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进度。2022年规划建设兰陵县第十三幼儿园,投入使用后公办学位增加360个。2024—2025年规划建设“兰陵县第十七幼儿园”“兰陵县第十八幼儿园”,投入使用后公办学位增加1080个。

2.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范管理。落实省定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和建设“六同步”要求。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要达到省定办园条件标准,现有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办成公办幼儿园。

3.开展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排查整改。按照“一园一案”原则对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全面整改,对规划不足、应建未建、未按规定建设或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要求整改到位。

4.优化乡镇幼儿园资源配置。加大对乡镇(街道)中心园及附设园的标准化建设和提升,合理利用闲置校舍资源,全面提高公办园入园率。严格按照《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有计划地分类指导现有不达标幼儿园逐步改善办园条件,确保各级各类幼儿园在室外游戏场地生均面积、幼儿活动用房生均建筑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等园舍条件指标全部达到县域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要求。

5.实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计划。认真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每年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类别、办园条件、保教质量等,通过生均财政补贴、教师培训、联合教研等方式,文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6.全面改善办园条件。严格执行《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有计划地指导现有不达标幼儿园逐步改善办园条件,满足保教基本需求。新规划设计的幼儿园必须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

(三)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1.完善人员补充机制。按照《山东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逐步完成全县公办幼儿园编制核定工作,建立学前教师补充机制,及时补充幼儿园在编教师,逐年增加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数量,到2025年公办幼儿教师占比50%以上。

2.严格人员准入标准。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准入制度,新聘用的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教师资格,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不低于1:7,保教人员与幼儿的比例不低于1:9。

3.规范签订聘用合同。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聘用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完善幼儿园教职工师德考核制度,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聘任的首要内容。

4.落实幼儿园教师定期培训和园长持证上岗制度。大力开展以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的幼儿教师培训,加强骨干教师培训力度。实施幼儿园园长任职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规范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标准,选派思想政治素质高、组织管理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并经园长岗位培训合格的学前教育工作者担任,不断提升办园理念和管理水平。

(四)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1.加强幼儿园监督管理。全面实行园长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幼儿园安全保卫、膳食营养、健康检查、疾病防控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不断提高管理质量。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分工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

2.加强民办园管理。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园的管理和指导,确保园舍、设施设备、用品用具、饮食卫生、活动、交通、消防及周边环境的安全,全面提高管理水平。

3.积极开展无证园治理。全面消除无证幼儿园,完成无证幼儿园治理工作任务。及时向社会公布幼儿园资源信息,实行动态监管。建立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对责任区幼儿园开展经常性督导。

(五)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1.加强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学习。全面加强《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学习,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全面推进自主游戏活动,杜绝“小学化”现象。

2.完善学前教育教研中心建设。成立县级学前教育教研中心组,落实片区化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完善分层次、分类别、分区域的教研指导网络。

3.建立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组织开展幼儿园质量评估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幼儿园办园评估标准,对幼儿园定期进行分类评估认定,评定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4.推进学前教育家园共育。指导幼儿园全面建立家长委员会,强化家长参与和监督管理。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建设家长学校,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水平。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规划,广泛宣传发动(2022年1—6月)制定《兰陵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布局规划》,明确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目标任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2022年6—12月)按照《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对标《山东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自评表》,逐项进行自查,全面摸清底子,查找存在问题,建立问题清单。

第三阶段:强化措施,积极开展整改(2023年1—12月)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配足配齐学前教育教师队伍,深入幼儿园,加强工作指导,规范办园行为,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建立问题销号制度,确保2023年12月底前所有问题整改到位。

第四阶段:合理优化,整体提升质量(2024年1—12月)促进幼儿园内涵发展,提升管理人员管理理念,加强教师专业化水平层次,成果成效更加突出明显,各项工作管理机制形成常态化。

第五阶段:组织申报,迎接督导评估(2025年1—11月)1—3月组织县级自评,4月份申请市级审核,5月份提请省级评估;6—9月份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申请报告,并在线完成材料提交。10—11月份迎接国家普及普惠县评估验收。

第六阶段:积极整改,建立长效机制。(2025年12月)针对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按照评估标准和整改意见要求全面有效整改,建立长效机制,落实监测制度,巩固普及普惠验收成果。

五、机制保障

(一)加强领导。成立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多部门参加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学前教育重大事项,定期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着力破解学前教育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

(二)落实责任。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完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责任制,根据职责分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保障经费。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等投入政策要求。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

(四)加强督导。县政府将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纳入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范围,针对办园条件、教师队伍、园所管理、保教质量、安全稳定等重点工作定期开展督导评估。

(五)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和在发展学前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着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促进我县学前教育安全优质快速健康发展。


附件:2021—2025年度工作计划


附件


2021—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
        1、宣传发动,制定兰陵县学前数育普及普惠工作规划。
        2、完成本年度幼儿园新建计划。
        3、制定幼儿教师招聘计划。
        4、进行省一、二、三类幼儿园验收。
        5、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

        6、开展自查,建立问题清单。
        2023年

        1、完成本年度幼儿园新建计划。
        2、完成本年度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

        3、按计划招聘录用幼儿教师。
        4、进行省示范,省一、二、三类幼儿园验收。
        5、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
        2024年
        1、完成本年度幼儿园新建计划。
        2、完成本年度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

        3、按计划招聘录用幼儿教师。
        4、进行省一、二、三类幼儿园验收。
        5、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

        6、进一步提高幼儿园内涵式发展。
        2025年
        组织申报,迎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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