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发展中医药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围绕“健康兰陵”建设总体目标,以传承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为宗旨,将全力保障居民群众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不断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基层中医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指导作用,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和普及,全面推动全县中医药事业高水平、高质量发展。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山东省中医药条例》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

《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

《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

三、目标任务

将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强全县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大力推动中医药传承与创新,推动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医疗、保健、康复、公共卫生等领域的应用和普及,提高中医药满意率和服务率,顺利完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目标。

四、主要内容

一是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管理,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议事日程。

二是促进中医药工作的发展,打造本县基层中医药服务管理体系。

三是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达到对应设置要求。

四是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引进,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组织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招聘、退休返聘、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多点执业等方式充实基层中医药人员力量。

五是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完善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医技科室的服务功能,提高中医优势病种的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

六是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积极利用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开展防病治病工作,广泛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和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预防保健能力。

七是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

五、具体措施

贯彻落实扶持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突出中医药文化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率知晓率。



解读人:韩杰

政策咨询单位:兰陵县卫生健康局

政策咨询地址:兰陵县会宝路中段

政策咨询电话:0539-521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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