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意见》的主要内容
总的要求,要落实好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农业经营服务组织及有关个人的主体责任。
1、以压缩农机事故为工作导向,加大农机管理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严格落实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加强联合执法的力度和常态化,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业务,扎扎实实从源头上做好农机管理工作。
3、提升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农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农机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基层农机管理员的作用,解决好农机监管“一公里”监管空白的问题。
二、本《意见》的特点
1、工作细化。对工作重点细化,一是细化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责任;二是明确管理重点、目标、区域,建立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三是提升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农机业务办理流程法制化。
2、组织机制健全。要求各级政府成立农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将农机安全生产列入本级政府安全生产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3、宣传措施得当。《意见》要求各单位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和农机从业人员为重点,利用农忙节点,加大安全生产宣传,让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深入到千家万户,农机安全宣传遍布角角落落。
解读人:王志乾
政策咨询单位:兰陵县农业农村局
政策咨询地址:兰陵县文峰路中段
政策咨询电话:0539-5211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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