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关于拟新增、变更、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临沂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规定,在医药机构申请、兰陵县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初审的基础上,经现场考察评估,现拟确定兰陵陈坤修诊所等3家医疗机构为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兰陵县雅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南桥店等3家药店为新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变更兰陵县济仁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三十九连锁店等11家医药机构信息,按照工作流程,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兰陵县医疗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520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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