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及常规调查工作的通知
兰陵政办字〔202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0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21〕10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2022年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及常规调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重视程度
住户调查是反映居民收入消费状况、监测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和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的民生调查。样本轮换是防止调查样本老化、保证样本代表性的必然需要,是确保住户调查数据质量的重要举措。国家统计局定于2022年开展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为住户调查抽选出符合设计要求、代表性较好、能够稳定使用5年的样本。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和常规调查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认真组织实施
(一)明确工作任务。此次样本轮换对象为全县所有住户调查小区和住户样本,在全县范围内抽取15个调查小区,组织约2000户进行现场调查,同时抽取首批进入调查的样本150户,调查周期为5年(2023年—2027年)。调查采用日记账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备条件的住户采用电子记账的方式采集数据。
(二)细化实施步骤。2022年3月底前,以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普查小区名录作为抽选调查小区的抽样框,完成调查小区抽样框核实更新工作。2022年6月底前,召开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业务培训,部署现场抽样各项工作;抽选样本调查小区。2022年8月底前,完成现场抽样各项工作,包括落实抽中调查小区、选聘辅助调查员、编制住宅名录表、开展摸底调查等。2022年9月底前,组织摸底调查数据审核核实,开展大样本代表性评估,构建住户样本抽样框,抽选住户样本。2022年10月底前,组织对新样本代表性进行评估;组织落实调查户,填报开户问卷,开展记账培训和试记账(2个月)等工作。组织样本轮换工作质量自查。2022年11月底前,进行新样本户记账质量审核评估,开展强化培训。12月1起正式记账。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部门协作。县统计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推动全县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和常规调查工作有序开展;县发改局做好全县经济发展形势和惠民增收政策效果评价工作;县财政局将住户调查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经费保障;县融媒体中心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县总工会要做好抽中职工家庭的沟通协调工作;民政、住建、人社、医保、农业农村、商务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县统计调查部门开展住户调查工作,切实凝聚工作合力。
(二)配齐调查力量。各抽中调查小区所在乡镇(街道)要指定1名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全力配合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做好选聘辅助调查员、抽选落实记账户等调查网点的维护工作。每个调查小区至少选聘1名专职辅助调查员,原则上由村(居)委会工作人员、财会人员、统计人员或网格员兼任,在县统计局的指导下负责记账户的培训、账本收发、数据采集及日常访户等工作。鼓励各乡镇(街道)提供部分公益性岗位用于聘请专职辅助调查员。加大辅助调查员的培训和考核力度,制定激励机制,提高辅助调查员的工作积极性及业务水平。
四、保障数据质量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住户调查样本轮换抽样方案》等有关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调查,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样本轮换工作。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调查数据采集方式,提高调查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住户调查数据如实反映兰陵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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