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县开展美德积分金融转化机制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兰陵政办字〔202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充分发挥农村群众主体作用,有效推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与基层治理,探索建立美德信用转化机制,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美德积分金融转化机制试点的指导意见》(临政办字〔2022〕153号)要求,结合兰陵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政府主导、部门推动、社会参与、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原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传承弘扬沂蒙精神、倡树美德文明新风为重点,以村民自治为基础,以积分制管理为抓手,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拓展美德积分向金融资源转化的深度和广度,积极推广“美德+积分+金融”新路径,形成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新模式。
二、主要目标
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进、注重实效”要求,充分发挥金融对乡风文明建设的赋能增效作用,探索建立美德积分评价和金融转化机制,进一步扩大信息采集、积分评价、建档授信覆盖面,改善农村信用环境,拓宽涉农融资渠道,努力营造崇德向善、信用无价、守信受益的浓厚氛围。2023年7月开始全面推开。
三、重点任务
美德积分金融转化机制是指选取合适参与对象,根据美德积分评价指标,将采集对象的美德行为信息进行量化积分管理后,按照积分差异分级进行授信,并提供相关信贷支持的模式。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明确美德积分管理对象。主要是村民(包括长期在村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辖区范围内注册的企业(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庄以及其他适合参与积分管理的对象。探索建立“个人+企业”“家庭+企业”“村庄+企业”
的积分联结机制,将村企共建纳入美德积分项目。(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全面采集美德行为信息。各乡镇、街道要立足实际,充分发挥现有组织机构优势,建立美德行为信息采集工作机制。有序开展信息采集(信息要准确全面反映涉农主体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履约行为、经济行为等)、信息建档、信息审核录入等工作,做到建档留痕、可查可核。(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实施美德积分评价。各乡镇、街道要弹性设置积分项目,在涵盖参考基准项目(见附件2)的基础上,可结合产业发展特点和银行机构信贷要求,科学灵活设置积分项目,细化评分标准,为积分评价提供精准数据支撑。科学设定积分指标体系,对积分对象美德行为信息进行量化,作为获得金融服务的核心指标和重要依据。实施积分制管理,为积分管理对象建立美德积分账户,属地乡镇(街道)、村居成立专门机构进行审核、管理,开展全覆盖、标准化的积分认定。规范积分认定流程,按照“申报、审核、公示、通报”的程序,村民、家庭的积分申报,由村居负责审核,积分认定结果定期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计入积分账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商户)、村庄的积分申报,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审核认定、结果公开公示,并定期将相关积分情况通报金融机构。(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搭建美德积分信息平台。各乡镇(街道)在平台架构下建立本乡镇(街道)美德积分信息平台,在美德行为信息录入管理基础上,归集纪委、组织、宣传、政法、信访、民政、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生态环保、行政审批、工会等部门(单位)的各类信息,分门别类建立村民、家庭、企业(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庄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并与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县美德积分金融转化机制试点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建立积分评价激励机制。依托美德积分信息平台,
整合美德行为信息和部门归集信息,根据积分高低采取差异化激励措施,对积分高的,落实金融支持以及荣誉激励、政策优惠等措施。各乡镇(街道)要因地制宜构建积分应用场景,主动对接金融机构,加大美德积分金融转化力度,形成全社会重视美德积分转化建设的鲜明导向。(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创新美德积分金融转化服务模式。引导银行机构积极参与,提升服务水平,支持有条件的网点开设“美德积分”
窗口,开通绿色通道,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主动加强信贷产品创新,探索将美德积分纳入信贷授信决策流程,鼓励有条件的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尝试建立美德风险控制模型并推出适合农村需求的美德积分产品;发挥“整村授信”过程中美德积分的作用,通过金融资源投放促进乡村更快发展。(责任单位: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兰陵县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兰陵监管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美德积分金融转化机制试点工作专班,全面统筹全县美德积分金融转化机制试点工作。成员单位要立足本部门职责,加大支持配合力度,形成协同推进整体合力。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工作开展。(责任单位:县美德积分金融转化机制试点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村居开展信息采集、评定、公示、信息录入和审核把关等工作,信息的采集、公开、存储使用等环节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个人信息的采集、公示、使用须经过本人授权,确保信息安全。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兰陵县支行负责牵头调度督导,协调推进相关工作。人民银行兰陵县支行负责协调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提供金融服务支撑。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涉农政策支持和相关信息整合。其他成员单位密切配合,推动美德积分金融转化机制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将美德积分金融转化机制试点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定期调度通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县美德积分金融转化机制试点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落实支持政策。全县中小微企业及乡村振兴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加大对美德信用良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鼓励县财金担保公司加大对美德信用良好的个人、家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的担保支持力度,对美德信用良好的个人、家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给予一定的担保费率优惠支持。(责任单位: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兰陵县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兰陵监管组、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加强宣传引导。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高频次宣传解读政策,鼓励提倡形成尚德乐善的社会文明风尚。加大金融知识、贷款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指导涉农主体合理经营、适度融资,用好用活低成本银行资金。支持党员、村干部等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深入群众广泛宣传,引导带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共建共享试点成果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兰陵县支行)
附件:1.全县美德积分金融转化机制试点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积分项目参考明细及赋分授信标准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全县美德积分金融转化机制试点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张 鹏 县政府党组成员(挂职)
副组长:王 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程学万 人民银行兰陵县支行行长、党组书记
于雅茜 临沂银保监分局兰陵监管组主任
成 员:贾传龙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正科)
陈永亮 县委政法委一级主任科员
寇全会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财政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董 飞 县发改局党组副书记、信用体系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李怀强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正科)、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张西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科)、党组副书记
赵 健 县民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邱宝果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李兆刚 县工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宋艳东 县信访局二级主任科员
亓新雅 县应急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
王传山 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王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传山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积分项目参考明细及赋分授信标准
一、积分项目明细
1.个人积分
(1)正向赋分: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党建、文明创建、文明实践、爱国拥军、平安建设、乡村振兴、支持中心工作及村庄发展、评选先进等情况。
(2)负向扣分: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底线工作,如违纪违法、安全事故、破坏环境、越级上访、负面舆情、非法集资、违反公序良俗、破坏公共财物、阻碍村庄发展等行为。
2.家庭积分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积分总和。
3.企业(商户)积分
(1)正向赋分:包括但不限于规范经营、财务指标、管理能力、产业政策、创新发展、双招双引、税收贡献、社会公益以及经营管理者个人积分情况等。
(2)负向扣分:包括但不限于违规运营、安全生产事故及其他事项。
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分
(1)正向赋分:包括但不限于规范经营、创新发展、品牌建设、社会公益等事项。
(2)负向扣分:包括但不限于违规运营、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事故及其他事项。
5.村庄积分
(1)正向赋分:包括但不限于村班子建设、党建、文明创建、文明实践、社会综合治理、土地清理、信访管理、集体增收、表彰奖励及其他事项。
(2)负向扣分:包括但不限于党员日常管理、违法建设、上级暗访调查、安全事故、越级上访、负面舆情及其他事项。
二、参考赋分授信标准
个人、家庭、企业(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庄的美德积分设定初始分值为100分。
1.个人积分达到300—500分的,最高可授信10万元;积分达到500分及以上的,最高可授信30万元,同时给予利率优惠。(积分达到300分及以上的个人在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担保的情况下,按一定比例相互转化,满足有贷款需求的个人获得足够积分办理家庭亲情贷款。积分转化时,转化发起方将积分按照50%比例进行折算,折算后的积分累加到受益方积分账户,发起方积分自动清零)
2.企业(商户)积分达到300—500分的,最高可授信50万元;积分达到500分及以上的,最高可授信300万元,同时给予利率优惠。
3.鼓励信贷资金用于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村集体。村集体积分达到300—500分,最高可授信50万元;积分达到500分及以上的,最高可授信300万元,同时给予利率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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