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优化审批服务上有什么具体措施?

答:对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采取委托下放审批权限、延长许可期限、取消限量等措施分类实施改革,进一步提升审批效能;要结合“双全双百”工程改革、“一件事”主题式服务、“无证明城市”试点改革,精简经营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坚决取消“奇葩证明”,采取并联办理、简化中间环节等方式优化办事流程。各级各部门在实施中要严格遵守国务院、省政府确定的分类改革原则和要求,积极回应企业关切,探索优化审批服务的创新举措,不得降低标准,严禁搞变通。

二、在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有什么具体措施?

答: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市场主体从事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中事项的,凭审批许可文件、证件申请核发营业执照;市场主体从事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外事项的,直接申请核发营业执照。

三、“双告知”工作是如何开展的?

答:企业登记机关要按照《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要求,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服务,同时,应当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并及时将有关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推送至监管部门,监管部门要及时认领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有关部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如未载明许可经营项目、未使用特定表述等,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对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

四、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有什么要求?

答:按照全覆盖要求,将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各部门要逐项落实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清单要动态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要对清单之外限制企业进入特定行业开展经营的管理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清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对实施变相审批造成市场分割或者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要严肃督查整改并追究责任。(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面有什么要求?

答: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市场主体从事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中事项的,凭审批许可文件、证件申请核发营业执照;市场主体从事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外事项的,直接申请核发营业执照。(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电子证照信息归集应用有什么要求?

答: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本行业领域电子证照标准化,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要强化电子证照信息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共享,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电子证照归集至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要加强电子证照应用,不断完善基于电子印章的数字签名功能和应用,实行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在线共享、查验和调用,探索向社会公众、第三方平台开放电子证照库,实现各部门对电子证照互认互信和多场景应用。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监管方法主要包括?

答:除涉及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以及上级部署、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需要即时检查的以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常态化,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结合,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守牢安全底线。(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和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依托公共信用评价,对失信市场主体在政府采购、行政许可、银行信贷、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要建立健全严重违法责任企业及相关人员行业禁入制度,增强监管威慑力。(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几个方面?

答:(一)健全改革工作机制。县政府对全县“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负总责,县政府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司法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协调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做好调查研究、政策解读、协调指导、督促落实、法治保障、总结评估等工作。建立健全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改革。

(二)抓好改革实施工作。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我县“审管分离”体制机制,参照国家部委和省直部门、市直部门制定的实施方案,逐项分析具体改革事项,研究制定或更新本行业领域配套措施,包括制定行业监管规则、优化审批工作措施、告知承诺示范文本和细化事中事后监管举措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各部门对本部门改革工作负总责,紧盯重点环节,完善配套举措,夯实责任主体,强力推进改革。

(三)强化改革宣传培训。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以各种形式做好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提高公众对“证照分离”改革的知晓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形成全社会认同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要围绕改革的核心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和不定期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能力,增强推进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各部门要及时调整优化业务流程,修订完善工作规则和服务指南,改造升级信息系统,确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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