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兰陵县司法局对《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老旧小区(碧翠园A区)改造提升方案》依法依规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出具以下审查意见:

一、审查依据

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审查事项

(一)决策主体

《关于老旧小区(碧翠园A区)改造提升方案》由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定,县人民政府审定,决策主体适格。

(二)决策程序

《关于老旧小区(碧翠园A区)改造提升方案》,是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确保(碧翠园A区)整治改造效果,最大程度赢得居民认可及满意,通过对现场勘察,在广泛征求广大业主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拟对该项目进行的提升改造方案。

(三)决策内容

《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老旧小区(碧翠园A区)改造提升方案》提交我所后,我所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对《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老旧小区(碧翠园A区)改造提升方案》中各项内容进行了合法合规审查。经审查,认为《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老旧小区(碧翠园A区)改造提升方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合法;性质,属于区域性行政管理规定的范畴;形式上经现场勘察、认真评估论证、并广泛听取广大业主的意见,合规。

三、审查意见

经审查,《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老旧小区(碧翠园A区)改造提升方案》决策主体适格,决策权限、程序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具有合法性。


兰陵县司法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