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老旧小区(碧翠苑A区)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不断提升老旧小区人居环境品质,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及《临沂市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20〕81号)、《兰陵县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兰陵政办字〔2021〕22号)文件精神,结合碧翠苑A区实际,制定碧翠苑A区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改造提升内容:路沿石已经严重破损,已经不适应小区配套的要求,经现场实测确实有更换必要;楼周围散水已严重破损并产生裂缝。为了更好地保持楼体主体结构,增加观感,保持楼体周围干净卫生,需对四栋楼周围的散水重新硬化并外延至停车位隔离砖位置;小区内部主干道及楼宇之间的路面均出现严重裂缝,部分下陷并起土。为使小区道路平整、干净、卫生,现对小区主干道及楼宇之间的辅路全覆盖铺设一层沥青;雨污管道改造;花架(防腐结构);绿化;强电;楼顶新更换屋面瓦。

二、组织实施

(一)计划申报。住房保障中心组织对碧翠苑A区改造提升全面调查摸底,坚持居民自愿、自下而上的原则,合理确定改造项目和时序,生成改造计划。

1.征集改造需求。住房保障中心统筹安排,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等做好群众工作,把碧翠苑A区改造提升工程作为凝聚人心的重要抓手,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群众广泛参与,认真征求居民意愿,确定改造项目、内容及改造完成后的物业管理模式,形成改造项目清单。

2.制定初步方案。坚持“清单+标准”“必选+可选”原则,优先推进政府兜底性的基础设施建设,满足群众基本需求。在此基础上,完善和提升养老、健身、家政等服务设施,做到能改则改、应改则改。制定初步改造方案及预算;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同步制定初步改造方案。

3.公示改造方案。初步改造方案,须在改造小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项目实施:

1.方案审查。改造方案由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联合审查批准。在不新增建设用地、不新增污染物排放的情况下,优化老旧小区改造立项、土地、环评等手续。

2.质量管控。严格执行公开招标程序和施工标准,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监理公司、建筑材料和产品,强化监督管理和跟踪审计,确保工程质量;涉及水、电、气、暖、通信、有线电视等改造项目的,可由专业经营单位依法组织实施。

3.竣工验收。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同时邀请居民代表参加。涉及水、电、气、暖、通信、有线电视等改造验收的,可由专业经营单位按有关政策组织实施。验收通过后,应及时完成工程决算,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碧翠苑A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项目审批组、融资和资金保障组、专营设施改造服务组、宣传报道组等5个工作组,统筹推进提升改造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统筹谋划。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优先改造涉及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项目。要统筹推进、同步实施,做到小区改造、拆违拆临、专业经营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地下与地上设施改造同步实施、同步交付使用。

(三)健全推进机制。建立工作例会、信息报送、定期通报、巡查督查等制度,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事项和问题。将碧翠苑A区改造提升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专业经营单位出资改造情况纳入专业经营单位、负责人的经营考核内容。

(四)加强监督检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市民群众,参与对碧翠苑A区改造提升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建立提升改造评价机制,对改造项目民意协商、方案编制、改造成效和居民满意度,定期开展评价。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对碧翠苑A区改造提升工作的宣传引导,强化居民的主人翁意识,为工作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