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群众生产服务,提高粮食、蔬菜等农产品运输能力,进一步打造对接长三角优质农产品现代农业基地,现结合我县实际,立足各乡镇(街道,下同)现有产业特色和基础,制定2021年农业生产路建设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1年,投资5700万元实施苍山街道、大仲村等13个乡镇180公里的农田生产道路和排水工程建设;其中:1、需县级奖补修建农村生产路72公里;2、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修建农村生产路78公里;3、水利农田排涝工程修建30公里。

二、补助对象

(一)2021年农业生产路建设项目,优先补助有粮食、蔬菜、水果等优质农产品种植基地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涉农中小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村委会。

(二)同等条件优先对下列予以补助:1、产业项目基地成方成片。2、美丽乡村片区相连接。3、示范带动能力强。

三、奖补标准

农村生产道路建设资金分为自筹资金和奖补资金。奖补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建设标准为水泥混凝土的厚度18cm每平方补助60元,厚度15cm的每平方补助40元;沥青道路厚度4cm以上的每平方补助25元;不足资金自筹;全县水泥混凝土需要奖补农村生产道路295200平方米,县级补助资金需1771万元;沥青道路需要奖补农村生产道路20200平方米,县级补助资金需50.50万元;县级奖补资金共计需1821.50万元,经与县财政局沟通,从涉农整合资金中列支奖补。使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扶贫资金、库区移民资金不再享受奖补政策。

四、申报流程

1、乡镇正式申请,填写《2021年农业生产路建设申报表》(乡镇审核签字盖章)一式三份。(电子文档发邮箱。申请多个的,每个编号要详细注明)

2、乡镇建设前公示材料(模板见附件,乡镇盖章,一份报农业农村局,一份在乡镇公示栏公示,并留存影像资料),留存农业生产路开工建设前、中、后的照片。

3、建设主体承诺书。

4、时间要求:4月1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确定建设施工单位并及时动工,8月底完成验收。

5、2021年农业生产路建设由所在乡镇负责实施、考核与管理;农业农村局负责申请、审批;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和财政局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奖补资金统一拨付各乡镇。

6、在农村生产道路修建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款项的乡镇,一经查实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由财政局在乡镇转移支付资金中加倍扣除。

附件:1、2021农业生产路建设申请表

2、建设主体公示模板

3、建设主体承诺书模板

2021年3年31日

附件1

2021年农业生产路建设申请表

乡镇(街道):                负责人签字:                         2021年 月 日

序号

乡镇街

经营主体、村委会名称

基地名称

修建规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例1

向城镇

道口村

道口葡萄基地

拟修两条路,一条东西4米宽道路200米,一条南北4米宽道路300米。

xx

xx




















































附件2

公 示

经 乡镇(街道)政府初步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同意,符合2021年农业生产路建设要求,修建 ,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日起5日内到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财政局或镇政府反映。

监督电话: 乡镇政府 0539-

农业农村局 0539-5211669

交通运输局 0539-5211014

乡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附件3

承 诺 书

(经营主体、村委会)承担2021年农业生产路建设,现就项目建设郑重承诺如下:

一、保证严格按照《2021年农业生产路方案》进行建设,保证建设质量。

二、保证项目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县级验收。

三、保证在生产路建设、生产过程中不出任何安全事故。

四、保证生产路在用地等方面符合要求。

五、保证在生产路建设过程中,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以上保证,如有违反,自愿承担所有后果,特此承诺。

承 诺 人:

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